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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十堰想用公积金买房?这些事你必须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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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房网讯  住房公积金作为法定“五险一金”之一,十堰的小伙伴对它并不陌生,不少人也将其用作购买房上。然而,对于十堰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条件、流程、所需材料等,很多购房者却始终一知半解。今天小编就对十堰住房公积金在进行全面汇总解读,让购房者能够更好的实用公积金,轻松置业无压力!


一、公积金开户解读


热门问题:个人能交纳住房公积金吗?开户的条件及所需资料?每月缴存金额为多少?



A:在我市,凡年满18周岁,男性未满60周岁,女性未满55周岁的中国公民,从事个体工商户、城镇自由职业者、进城务工人员均可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


1、单位给职工缴存需要先开户


公司开户需携带法人身份证、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并填报开户申请表。单位及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金额=月缴存基数×(16%-24%)(单位和个人各8%-12%)。


个人缴存户:月缴存基数为1225-5625元(城区)、1100-5625元(县市区)。月缴存金额:196-900(城区)、176-900(县市区)。


2、公积金个人开户条件及办理方法


(1)提供资料:①个体工商户:身份证、营业执照;②城镇自由职业者:身份证、房屋所有权证或租房合同;③进城务工人员:身份证、务工合同。


(2)填写《个人开户审批表》;


(3)按要求到指定银行转账;


(4)携银行进账单到公积金办事大厅前台入账;


(5)开户。

二、住房公积金购房及还贷提取解读


热门问题:能否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所需资料?



1、用于购房提取


(在购房一年以内,日期以“不动产发票”、“房屋产权证”或“契税税票”为准。)

(1)提取条件


①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可提取夫妻双方账户总余额,提取额度不超过房屋总价;


②二次使用住房公积金,只能提取夫妻双方账户余额的50%,提取额度不得超过房屋总价的50%;


③第三次使用不予受理。提取次数按管理中心业务系统显示次数核定。


(2)提取所需资料:


①商品房买卖合同或房产证(加盖购房合同专用章);


②增值税普通发票或契税税票;


③夫妻双方身份证;


④结婚证;


⑤《十堰住房公积金购买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表》;


⑥需提供所购房的房产登记备案证明。


2、用于还贷提取(提取审批表上应注明月供、可提取月份、提取金额)


(1)提取条件


①若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使用住房公积金偿还公积金贷款或商业住房贷款提取总额不得超过贷款本息之和;


②若使用过一次住房公积金后,再使用住房公积金偿还商业住房贷款,提取额度不得超过商业住房贷款本息之和的50%;


③若使用过二次住房公积金后,再使用住房公积金偿还商业住房贷款或公积金贷款,提取则不予受理。


(2)提取所需资料


1、偿还公积金贷款提取所需资料(贷款还款满一年后方可办理提取手续):


A、正常还贷所需提供的资料:


①借款人身份证,(如需提取配偶或共同还款人的还需提供配偶或共同还款人的身份证、结婚证或户口本)。


②《十堰住房公积金偿还住房贷款提取申请表》。


(贷款还款满一年后办理提取手续,每次提取时间间隔需满一年以上,*长不超过3年,每次提取金额不超过间隔时间还贷本息之和)


B、提前还款所需资料:


①借款人身份证(如需提取配偶或共同还款人的公积金还需提供配偶或共同还款人的身份证、结婚证或户口本)。


②需提供提前还款清单或部分还贷清单,提取额度不超过所还额度。


③《十堰住房公积金偿还住房贷款提取申请表》。


2、偿还商业住房贷款提取所需资料:(同一套住房若已申请办理为本人或子女购房提取公积金,则不能再申请办理偿还商业住房贷款提取)


A、正常还贷所需资料:


①借款合同;


②借据;


③近三个月还款记录;


④借款人身份证(如需提取配偶或共同还款人的还需提供配偶或共同还款人的身份证、结婚证或户口本);


⑤征信记录;


⑥《十堰住房公积金偿还住房贷款提取申请表》。


(贷款还款满一年后办理提取手续,每次提取时间间隔需满一年以上,每次提取金额不超过间隔时间还贷本息之和) 


B、提前还贷所需资料:


①借款合同;


②借据;


③近三个月还款记录;


④借款人身份证(如需提取共同还款人的还需提供配偶或共同还款人的身份证、结婚证或户口本);


⑤提供提前还贷清单;


⑥征信记录;


⑦《十堰住房公积金偿还住房贷款提取申请表》。


(如不能提供原件,则复印件上需加盖银行章,备注原件与复印件相符)。



3、不予提取的情况:


(1)、进城务工人员、城镇个体工商户、城镇自由职业者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在正常还款满一年后若本人公积金欠缴不超过三个月(县市不超过六个月)的可提取公积金还贷,公积金欠缴超过三个月(县市超过六个月)的不予提取公积金还贷。


(2)、偿还住房装修贷款不予提取公积金。


4、提取办理要求及时限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必须本人当场办理,由于特殊情况本人不能现场办理的,可由本人委托其他人代办,代办人携本人身份证办理,办理期限为3至5个工作日。[page][/page]


三、异地住房公积金提取解读


根据管理中心十公管发【2017】10号文件规定:凡正常缴存职工凭异地缴存证明,不论户籍在何地只要在十堰满足贷款条件可申请使用公积金贷款。


热门问题:


Q1:办理异地缴存职工回十堰为本人购买住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如何提取?

A:申请条件:首次或第二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



所需材料:1、购房合同、首付款发票(两年内);


2、期房(他项权)抵押证明(审批合格后提供);


3、贷款资料一套(公积金中心提供贷款合同4本、贷款申请书2本、房屋抵押合同一套);


4、借款人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房产证、评估报告等(单身职工签署婚姻状况声明承诺书);


5、人民银行征信系统的个人信用报告。(借款人和共同还款人)


办事程序:借款人向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县(市)办事处、管理部申请——申请人携带异地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出具的缴存证明——管理中心验证公积金缴存证明——公积金服务机构受理查询申请人家庭成员信用记录——验证购房合同、不动产发票等证明资料——申请人领取贷款资料(符合条件的)——按要求填写贷款资料——申请人夫妻持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房产证、土地证、评估报告等资料到公积金服务机构签字——向大厅提供完整的贷款资料——公积金管理部门逐级审批贷款——贷款资料传送至承办银行——办理抵押手续(他项权抵押)——借款人签署借据、开设个人账户——承办银行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划款——发放贷款。


Q2:办理缴存职工为未婚子女购买异地住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如何办理?


A:申请条件:属**次或第二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


所需材料:1、购房地备案合同、首付款发票(两年内);


2、他项权抵押证明(审批合格后提供);


3、贷款资料一套(公积金中心提供贷款合同4本、贷款申请书2本、房屋抵押合同一套);


4、借款人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房产证、评估报告等(单身职工签署婚姻状况声明承诺书);


5、人民银行征信系统的个人信用报告。(借款人和共同还款人)


办事程序:借款人向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县(市)办事处、管理部申请——申请人到公积金服务机构查询本人公积金缴存情况——公积金服务机构受理查询申请人家庭成员信用记录——验证异地购房合同、异地不动产发票等证明资料——申请人领取贷款资料(符合条件的)——按要求填写贷款资料——申请人夫妻持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子女单身证明、房产证、评估报告等资料到公积金服务机构签字——向公积金服务机构提供完整的贷款资料——公积金管理部门逐级审批贷款——贷款资料传送至承办银行——办理抵押手续(他项权抵押)——借款人签署借据、开设个人账户——承办银行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划款——发放贷款。


Q3:公积金在异地缴存(例如北京),能否申请十堰公积金贷款?异地贷款额度有无差别?是否受异地开户行限制?


A:公积金缴交在异地(北京),可持就业地(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异地缴存证明和缴存明细,携带本地(十堰)购房合同、税控发票或不动产证、契税发票、身份证、户口本等相关手续到十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2、目前异地贷款的额度和本地缴存户没有差别,都是十堰城区(包括陨阳区)*高额度50万元,县(市)额度*高35万元;


3、本地放款并不受到异地(北京)公积金卡开户行的限制,是根据本人在十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时的意愿以及开发商开户情况分配委托银行。


Q4:工作与户口都在异地,能否提取或转移十堰公积金?


A:工作和户口都在异地,需与原单位正式解除劳动关系后方可办理公积金销户提取手续:


1、办理销户提取需提供:调令或新用工合同、身份证、《十堰住房公积金销户提取审批表》,外地社保证明。


2、若需要将本地公积金转移到现工作及户口所在地,可直接通过全国异地转移平台把十堰市的公积金转移到工作及户口所在地。


Q5:异地公积金(例如广州)能否在十堰提取?



A:若需要把异地的住房公积金转到十堰市,有以下两种办理方式: 


(1)目前,十堰市已经对接了全国异地转移接续平台,若已在十堰已经开设公积金账户,可直接持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到十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归集执法科登记,填写《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持续申请表》,通过全国异地转移接续平台转移公积金。


(2)可持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到十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办理大厅开具公积金接收函,把接收函拿到异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办理转移,把本人在异地公积金转入十堰公积金的对公账户,之后再转入个人公积金账户。[page][/page]


四、商转住提取解读


1、若单位按规定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且*后缴存日距申请贷款日十堰市城区不超过6个月,县(市)不超过12个月信誉良好,且此套房未以购房名义提取公积金,属家庭首套或二套房以内的,则基本满足商贷转公积金贷款的条件。


2、办理商贷转公积金贷款必须房产证办理到位后且此套住房未以购房名义提取过公积金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同商业贷款一样需所购住房作抵押,在办理商业贷款时,所购房产办理了商业住房贷款抵押,若商业住房贷款未结清,此房产仍在抵押状态,因一套房产不可以重复抵押,所以办理转贷前需先把商业贷款结清后方能解除抵押物。


申请商业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须带商业住房贷款合同、借据及房产证、契税发票和夫妻双方身份证到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服务大厅查询是否符合贷款条件,若符合贷款条件再到商业银行结清住房贷款。



3、申请贷款所需资料:


①商业贷款结清凭证(时间两年以内);


②商业银行购房贷款借款合同、借据、*后一次还款凭证;


③商业贷款所购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权证;


④借款人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单身职工签署婚姻状况声明承诺书,离异者提供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


⑤房管部门出具的房产登记查询证明;


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查询的个人信用报告;


⑦贷款资料一套(公积金中心提供的借款合同4本,借款申请书2本,房屋抵押合同一套)。


4、办事程序:


借款申请人向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县(市)办事处、管理部申请——申请人到公积金服务机构查询本人公积金缴存情况——查询申请人家庭成员信用记录——审核商业贷款借款合同、借据、商业贷款结清凭证等证明资料——申请人领取贷款资料(符合商转公条件的)——按要求填写贷款资料——申请人配偶持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等资料到住房公积金服务机构签字——向住房公积金服务机构提供完整的贷款资料——公积金管理部门逐级审批贷款——贷款资料传送至承办银行——办理抵押手续(他项权抵押)———借款人签署借据、开设个人账户——承办银行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划款——发放贷款。

小编温馨提醒:


十堰不是每个楼盘都能使用公积金贷款购房的,大家在买房前一定要询问清楚,若还有不清楚的可以拨打十堰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12329(外地加区号0719)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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