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房网讯 发票也能参与抽奖,而且奖金*高可达10万元。记者昨日从市国税局获悉,从12月1日开始,我市将开展“互联网+有奖发票”试点工作,消费者在包括餐饮业、住宿业、娱乐业等所有行业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均可通过互联网参加一次即时开奖和一次定期开奖,*高奖金额度为10万元。
1元发票也可抽奖,*高奖金10万元
为鼓励消费者索取发票,规范发票的开具和使用,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安排,配合“营改增”试点工作有序推进,12月1日起,包括湖北在内的6省市将开展有奖发票试点。近日,湖北省国家税务局发布了《关于有奖发票试点有关事项的公告》,从12月1日起开展有奖发票试点工作。
有奖发票的范围包括2017年12月1日起我市纳税人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开具的并通过验证的普通发票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以下统称“普票”),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参与此次活动。
“此次我省有奖发票的试点将覆盖所有行业,而且实行两次开奖。”市国税局纳税服务科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一次开奖为即时开奖,设100元、50元、20元、10元和5元5档奖项;二次开奖为定期开奖,设5万元和10万元两档。参与人员包括单位和个人两类(单位不能参与二次抽奖)。同时,参与抽奖的发票金额不设限,哪怕金额只有1元钱,也可以参与抽奖。
如何参与抽奖?
市国税局纳税服务科相关负责人介绍,消费者取得普通发票后,打开微信关注“湖北省国家税务局”官方微信公众号→选择“有奖发票”→进入有奖发票小程序→扫描发票左上角二维码或手工录入发票信息(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和发票税前金额)就能参与抽奖。
也可以在支付宝里点击“更多”→点击“发票管家”→选择“发票抽奖”参与即时开奖。上述系统会立刻告知你这张发票是否中奖,奖金也会即时充入你的微信零钱或支付宝余额账户。
参与了**次开奖的个人,经过系统校验,在有奖发票管理系统实名注册就能参与二次抽奖。
二次开奖兑奖时,中奖者需提供身份证明、有奖发票系统采集的手机号码和中奖发票,供国税部门核对。中奖发票为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应提供中奖发票的发票联原件;中奖发票为增值税电子发票的,应提供中奖发票版式文件的打印件。兑奖者在按现行税收法律法规缴纳个人所得税后,奖金就会以银行转账的方式给付。
二次抽奖除国税机关现场公布中奖结果外,购买方还可以通过湖北省国家税务局官网、官方微信公众号或支付宝进行查询。值得提醒的是,二次开奖的中奖者应在开奖结果公布之日起60日内到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国家税务局兑奖,逾期未兑奖视为放弃。
卖方拒绝提供发票可拨打12366投诉
市国税局纳税服务科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有奖发票试点的覆盖面虽然很广,但并不意味着所有普票均可参与抽奖。”红字普通发票、代开的普通发票、票面有“收购”字样的、开奖时已作废的和自开票之日起超过6个月的普票不能参与此次抽奖活动。此外,因玷污损坏等原因导致不能正常识别的普票,不予第二次兑奖。
如果消费者在兑奖过程中遇到操作等方面的问题,可拨打8110377或到办税大厅咨询。在消费过程中如果销售方拒绝向消费者提供发票或提供虚假发票的,消费者可拨打12366或8110377向国税部门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