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房网讯 9日,记者从市创文办获悉,为全面贯彻落实市创文指挥部发出的“双十行动”文件要求,进一步激发和调动广大市民参与创文的热情,十堰日报社、十堰广播电视台将开展不文明行为有奖举报活动,活动暂定三个月,奖励20元-500元不等。
此次不文明行为有奖举报活动旨在激发广大市民共同抵制不文明行为,共同营造文明环境,提高创文氛围。活动不限制拍摄地点,社区、街道、医院、校园、交通、道路、景区、公司都可以成为取材范围。内容紧紧围绕市创文指挥部下发的“双十行动”进行,只要是有违公德、有碍观瞻的各种不文明行为,都可以拍摄曝光。
举报内容包括:
1、随地吐痰,乱扔垃圾。
2、车辆乱停乱放、乱鸣笛、乱并线、乱抢行、不礼让行人、车窗抛物,行人横穿马路、闯红灯。
3、不文明如厕;不文明饲养宠物;不文明排队、大声喧哗、争吵谩骂。
4、在非吸烟区域吸烟。
5、随意张贴、涂写、散发小广告。
6、主次干道及背街小巷公共设施破损、缺失;小区基础设施不全或污损、环境脏乱差、管理缺失;集贸市场公共设施不完善,管理不到位,服务不规范等。
7、出租车、公交车驾驶人员吸烟、拒载、服务态度差,乘客行为不文明(拥挤、争抢座位、吸烟、乱扔垃圾、争吵谩骂、占用座椅,不依次上下车、不主动给需要者让座)等。
8、户外公益广告脏乱差、错别字等。
9、网吧接受未成年人上网。
10、窗口行业工作人员服务态度差。
举报拍摄人必须提供简短的文字说明,内容包括拍摄时间、地点和具体发现问题;拍摄者提供照片至少2张以上(*好是多角度的),视频3分钟以内。
提交方式为:
十堰日报社:点击进入秦楚网“创文直通车”专栏,十堰晚报微信公众号、秦楚网微信公众号、十堰日报微信公众号、进入下方“创文直通车”菜单上传,然后按要求依次填写个人姓名手机号,并按要求上传图片和视频,*后点击提交。
十堰广播电视台:点击进入十堰广播电视台微信公众号,进入有奖爆料窗口,然后按要求依次填写个人姓名手机号,并按要求上传图片和视频。
市民拨打十堰晚报新闻热线8110110、十堰广播电视台热线8011110举报不文明行为,根据举报情况,安排记者采访报道,线索一经采用,给予20元奖励;提供不文明行为文图、视频,十堰日报社、十堰广播电视台各媒体择优刊发,一经采用,根据拍摄的难易程度、新闻价值大小,每条30元至50元奖励;十堰日报社、十堰广播电视台每个月评出三名创文拍客达人,另外进行500元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