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房网讯 17日,湖北龙湖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局联合环保、公安等有关部门,发布媒体通告,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公园内从事捕捞、养殖、乱倾乱倒、排放污水以及新建、扩建对水源有污染危害项目等行为,保证龙湖水质和居民饮水安全。
据了解,该局还通过车辆巡回宣讲、广告宣传栏、印刷公告4000余份,在龙坝镇挨家入户发放,引导辖区群众保护龙湖湿地水源。龙湖国家湿地公园是汉江*大支流堵河源头和国家南水北调中线工程重要水源地,总面积221.34公顷。主体竹溪河水库,承雨面积120平方公里,总库容量2348万立方米,承担着竹溪县城10万人供水、防洪及下游2万亩农田的灌溉任务,年供水900多万立方米,被溪城人民誉为“生命之库”。境内湖水绵长、星岛棋布,生存着多种珍稀动植物和特有鱼类。
近年来。我县遵循“保护优先、科学修复、合理利用、持续发展”的基本原则,加大对龙湖湿地保护区生态修复、小流域治理、饮用水源保护等工作力度,加强区域内特有物种及其生长环境保护。同时,吸纳社会资本,综合开发龙湖生态旅游,把龙湖湿地公园建设成为集湿地科普宣传教育、湿地生态观光、休闲娱乐度假为一体的**旅游度假区。
“依法打击破坏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非法行为,不仅为了保护龙湖环境、保证水源质量,更能唤醒人们维护生态平衡意识,守卫一湖净水”,湖北龙湖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局有关负责人如是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