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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规公示(2018)114号
广大市民:
依据建设项目规划公示的相关规定要求,现对“龙门五路道路工程规划方案”进行公示,若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实名书面向我局反映。
一、项目概况
龙门五路(柯家垭段)起点为丹江路,终点接吉林路,全长1465米;龙门五路(东风国际学校段)起点接龙门五路龙门工业园段,终点接现东益大道,全长543米。道路标准段红线宽度30米(3米人行道+2米绿化带+20米车行道+2米绿化带+3米人行道),双向四车道,管沟断面净尺寸为2.4米x1.9米。主要构造物:1、跨老吉林路桥,桥长80米,采用4x20米预应力混凝土预制小箱梁,宽度36米。2、上跨航空路桥,桥长100米,采用20+30+30+20米预制小箱梁,桥宽30米。桥梁桥下净空按照一级公路大于5米设置,设计荷载城市A级。
二、规划依据
1、《城乡规划法》
2、《十堰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0年)》
3、《十堰东城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2012-2030)》
4、《十堰经济开发区龙门工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
5、《十堰市丹江路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三、公示地点
1、固定现场:规划局办公楼规划公示栏(15个工作日)
2、项目现场:公示期至工程竣工
3、新闻媒体:《十堰日报》
4、规划局网站
四、公示时限
1、《十堰日报》登报之日起15个工作日
2、项目现场:公示期至工程竣工
五、联系方式
传真号码:8662481 联系人: 庄工(规划局市政科) 联系电话:8652880 孙工(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 联系电话:8319850
电子邮箱:1850974427@qq.com
邮寄地址:十堰市人民北路11号十堰市规划局市政工程科 邮 编:442000
附件:“道路总平面图”、“标准横断面图”(详见项目现场张贴或规划局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