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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明确十堰伟豪建业置业有限公司“台湾路搬迁安置区”部分建筑使用性质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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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房网讯

编号:十自规建工批前公示(2019)第033号

关于明确十堰伟豪建业置业有限公司“台湾路搬迁安置区”部分建筑使用性质的公示


广大市民:

根据建设项目规划公示的相关规定要求,现拟对十堰伟豪建业置业有限公司“台湾路搬迁安置区”部分建筑明确使用性质进行公示,征求意见建议。若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实名书面向我局相关部门反映,并享有依法申请听证的权利。

一、项目概况

十堰伟豪建业置业有限公司“台湾路搬迁安置区”位于台湾路,项目已实施,为三违处理补办规划手续项目。2016年12月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已明确要求项目内部未满足日照标准的房间不得作为住宅出售。现因不动产登记工作要求,为妥善化解历史遗留问题,切实保障购房者合法权益,经市政府专题研究,明确项目内部日照大于大寒日满窗1小时日照,小于大寒日满窗2小时日照标准的房屋使用性质为居住式公寓,其使用年限、转让、买卖(涉及各项税费)等情况与其他不动产登记要求相同,不涉及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车位数量等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变更。

依据该项目规划建筑方案咨询报告(十规咨[2014]09-091号),项目因内部建筑自遮挡有51套房屋日照大于大寒日满窗1小时日照,小于大寒日满窗2小时日照标准(具体为3#楼1单元1-25层01号户型,4#楼1单元1-24层04号户型,拟建6#楼1-2层03、04号窗位),现拟将此类房屋使用性质明确为“居住式公寓”。要求开发企业预售时要明确告知购房户房屋日照情况,购房合同中要明确标明房屋日照不足情况。

二、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2、《十堰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6)(十政发[2016]16号)

3、鄂(2016)十堰市不动产权第0011055号《不动产权证书》

4、十堰伟豪建业置业有限公司“台湾路搬迁安置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2016-101号)

5、十堰伟豪建业置业有限公司“台湾路搬迁安置区”规划建筑方案咨询报告(十规咨[2014]09-091号)

6、十堰伟豪建业置业有限公司“台湾路搬迁安置区”《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模板

三、公示地点

1、固定现场: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楼一楼电子显示屏及门前绿道公示屏;

2、项目现场:公示期至竣工清场;

3、新闻媒体:《十堰日报》;

4、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

四、公示时间 《十堰日报》登报之日起15日内

五、联系方式

传真号码:8102838 联系电话:8662483

联系人:苏晓霜 电子邮箱:syghjg@163.com

地址: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设工程科(十堰市北京北路87号)

邮编:442000

附件:(详见项目现场张贴或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

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19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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