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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周
十堰市茅箭区人民政府
发布三批次征收土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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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6日
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
这三批次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
具体补偿安置方案
快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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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茅箭分局
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十自规征补茅公告[2020]1 号
一、被征收土地的基本情况:
被征收土地位于茅箭区东城经济开发区茅箭堂村、徐家沟村土地,征地总面积为7.3575公顷(合110.3625亩),其中:茅箭堂村征地总面积为6.2205公顷(合93.3075亩),其中:旱地0.5478公顷(合8.217亩)、林地5.6220公顷(合84.33亩)、其他农用地0.0507(合0.7605亩)。徐家沟村征地总面积为1.1370公顷(合17.055亩),其中:林地1.1370公顷(合17.055亩)。四至边界见《土地勘测定界征收范围图》。
二、征收土地补偿费(含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和数额:
依据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湖北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鄂政发【2019】22号)文件的有关规定,编制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如下:
(一)根据湖北省十堰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被征地村位于我市茅箭区东城经济开发区,该区域为I类区域,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为60200元/亩。
(二)征地补偿安置标准:
茅箭堂村:
1.征收土地补偿费:
93.3075亩×60200元/亩≈561.7112万元
2.旱地青苗补偿费:
8.217亩×2770元/亩≈2.2761万元
3.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据实补偿
以上费用总额小计:伍佰陆拾叁万玖仟捌佰柒拾叁元整(小写563.9873万元)。
徐家沟村:
1.征收土地补偿费:
17.055亩×60200元/亩≈102.6711万元
2.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据实补偿
费用小计:壹佰零贰万陆仟柒佰壹拾壹元整(小写:102.6711万元)。
(三)劳动力安置
茅箭堂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7条、《湖北省土地管理实施办法》第26条有关规定,乙方征地前人均耕地0.17亩/人, 应安置农业人口数48人,共支付安置补偿费29.6798万元,人均安置补偿费0.6183万元。
徐家沟村:不涉及劳动力安置。
三、补偿费用的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
该宗地安置方式采用货币安置为主和社会保险安置为辅的方式。自公告之日三个月内,由财政专款全额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个人。
四、其他有关征收土地补偿安置的具体措施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及相关权利人对以上补偿安置方案可以提出意见,对本方案有异议要求听证的,请于2020年1月23日前,将听证申请以书面形式送达我分局,由我分局组织召开补偿安置方案听证会。
特此公告
2020年1月16日
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茅箭分局
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十自规征补茅公告[2020]2号
一、被征收土地的基本情况:
被征收土地位于茅箭区东城经济开发区徐家沟村、茅箭堂村、李家边社区土地,征地总面积为9.6512公顷(合144.768亩),其中:茅箭堂村征地总面积为4.8587公顷(合72.8805亩),其中:水浇地0.5443公顷(合8.1645亩)、林地3.3938公顷(合50.907亩)、其他农用地0.2351(合3.5265亩)、建设用地0.5624公顷(合8.436亩)、未利用地0.1231公顷(合1.8465亩)。徐家沟村征地总面积为4.7868公顷(合71.802亩),其中:水浇地0.0495公顷(合0.7425亩)、林地1.9180公顷(合28.77亩)、其他农用地0.0404(合0.606亩)、建设用地2.7789公顷(合41.6835亩)。使用李家边社区土地总面积为0.0057公顷(合0.0855亩),其中:林地0.0057公顷(合0.0855亩)。四至边界见《土地勘测定界征收范围图》。
二、征收土地补偿费(含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和数额:
依据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湖北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鄂政发【2019】22号)文件的有关规定,编制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如下:
(一)根据湖北省十堰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被征地村位于我市茅箭区东城经济开发区,该区域为I类区域,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为60200元/亩。
(二)征地补偿安置标准:
茅箭堂村:
1.征收土地补偿费:
72.8805亩×60200元/亩≈438.7406万元
2.青苗补偿费:8.1645亩×2770元/亩×1.76≈3.9804万元
3.林木补偿费:据实补偿
4.地上附着物据实补偿:经实物调查的青苗补偿费差额部分为13.5021万元。
以上费用总额小计:肆佰伍拾陆万贰仟贰佰叁拾壹元整(小写456.2231万元)。
徐家沟村:
1.征收土地补偿费:
71.802亩×60200元/亩≈432.2480万元
2.青苗补偿费:0.7425亩×2770元/亩×1.76≈0.3620万元
3.林木补偿费:据实补偿
4.地上附着物费用:经实物调查的青苗补偿费差额部分为8.2037万元。
以上费用总额小计:肆佰肆拾万零捌仟壹佰叁拾柒元整(小写440.8137万元)。
(三)劳动力安置
茅箭堂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7条、《湖北省土地管理实施办法》第26条有关规定,乙方征地前人均耕地0.17亩/人, 应安置农业人口数48人,共支付安置补偿费29.4902万元,人均安置补偿费0.6144万元。
徐家沟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7条、《湖北省土地管理实施办法》第26条有关规定,乙方征地前人均耕地0.03亩/人,应安置农业人口数25人,共支付安置补偿费2.6819万元,人均安置补偿费0.1073万元。
三、补偿费用的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
该宗地安置方式采用货币安置为主和社会保险安置为辅的方式。自公告之日三个月内,由财政专款全额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个人。
四、其他有关征收土地补偿安置的具体措施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及相关权利人对以上补偿安置方案可以提出意见,对本方案有异议要求听证的,请于2020年1月23日前,将听证申请以书面形式送达我分局,由我分局组织召开补偿安置方案听证会。
特此公告
2020年1月16日
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茅箭分局
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十自规征补茅公告[2020]3号
一、被征收土地的基本情况:
被征收土地位于茅箭区东城经济开发区胡家村,征地总面积为3.9730公顷(合59.595亩),其中:旱地3.3917公顷(合50.8755亩)、其它农用地0.0549公顷(合0.8235亩)、建设用地0.4453公顷(合6.6795亩)、未利用地0.0811公顷(合1.2165亩)。四至边界见《土地勘测定界征收范围图》。
二、征收土地补偿费(含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和数额:
依据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湖北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鄂政发【2019】22号)文件的有关规定,编制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如下:
(一)根据湖北省十堰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被征地村位于我市茅箭区东城经济开发区,该区域为I类区域,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为60200元/亩。
(二)征地补偿安置标准:
1.征收土地补偿费:
59.595亩×60200元/亩≈358.7619万元
2.旱地青苗补偿费:
50.8755亩×2770元/亩≈14.0925万元
以上费用总额合计:叁佰柒拾贰万捌仟伍佰肆拾肆元整 (小写372.8544万元)
(三)劳动力安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7条、《湖北省土地管理实施办法》第26条有关规定,乙方征地前人均耕地0.34亩/人,应安置农业人口数150人,共支付安置补偿费183.7623万元,人均安置补偿费1.2251万元。
三、补偿费用的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
该宗地安置方式采用货币安置为主和社会保险安置为辅的方式。自公告之日三个月内,由财政专款全额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个人。
四、其他有关征收土地补偿安置的具体措施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及相关权利人对以上补偿安置方案可以提出意见,对本方案有异议要求听证的,请于2020年1月23日前,将听证申请以书面形式送达我分局,由我分局组织召开补偿安置方案听证会。
特此公告
2020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