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十自批前公示(2020)第192号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明确十堰市震洋置业有限公司“震洋贵府
二期”部分建筑使用性质的公示
十房网讯 广大市民:
根据建设项目规划公示的相关规定要求,现依法对“十堰市震洋置业有限公司震洋贵府二期项目” 部分建筑明确使用性质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征询市民意见,若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实名书面向我局相关部门反映,并享有依法申请听证的权利。
一、项目概况
十堰市震洋置业有限公司二期项目位于十堰市北京中路东侧, 职业技术学校西侧,项目正在实施。项目规划方案审批于2016年9月。现因不动产登记工作要求,为妥善化解历史遗留问题,切实保障购房者合法权益,按市政府专题会精神,明确项目内部日照大于大寒日满窗1小时日照,小于大寒日满窗2小时日照标准的房屋使用性质为居住式公寓,其使用年限、转让、买卖(涉及各项税费)等情况与其他不动产登记要求相同,不涉及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车位数量等经济技术指标变更。
依据该项目《规划、建筑方案咨询报告》(十规咨[2015]07-27号),项目因内部建筑遮挡有5套房屋日照大于大寒日满窗1小时日照,小于大寒日满窗2小时日照标准(具体为2#楼(规划3单元)506室、606室、701室、801室,6#楼(规划7单元)503室),现拟将此类房屋使用性质明确为“居住式公寓”。要求开发企业预售时要明确告知购房户房屋日照情况,购房合同中要明确标明房屋日照不足情况。
二、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2、《十堰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3、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定通知书(十规审字(2016)第042号)
4、《规划、建筑方案咨询报告》(十规咨[2015]07-27号)
三、公示地点
1、固定现场: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楼一楼电子显示屏、门前绿道显示屏;
2、项目现场:公示期至竣工清场;
3、新闻媒体:《十堰日报》;
4、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
四、公示时间 《十堰日报》登报之日起7日内
五、联系方式
传真号码:8102838 联系电话:8662483
联系人:苏晓霜 电子邮箱:sy12336@163.com
地址: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设工程规划科(十堰市北京北路87号)
邮编:442000
附件:(详见项目现场张贴或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
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