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关于“十堰市张湾区黄龙镇中心小学迁建项目规划选址和调规论证”的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规划公示的有关规定,现拟对“十堰市黄龙镇中心小学迁建项目规划选址和调规论证”进行批前公示。公示期内如未收到实质性反馈意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依程序批准。
一、项目概况
黄龙镇中心小学现有教学用房经有关部门鉴定为C级危房,为加快学校建设,解决校舍安全隐患问题,亟需新建镇中心学校。拟选址位于黄龙镇西城路南侧,镇卫生院西侧,规划用地面积约35亩,预留中学用地面积约45亩。选址及规划调整事宜经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委员会第11次全体会议审定,原则同意。
二、论证内容
根据建设项目用地范围,将原规划的部分商业用地调整为中小学用地,相应调整局部道路及用地。
由于本片区只编制了《十堰市张湾区黄龙镇总体规划(2017-2030年)》,并未进一步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为促进本项目落地,现结合相关政策法规、技术标准拟定相关规划指标,并纳入正在编制的同级国土空间规划中。
拟给定控制指标如下:
三、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年);
2.《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
3.《湖北省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技术规定》;
4.《十堰市国土空间规划技术规定(试行)》(2020年);
5.政府会议纪要文件及相关部门意见;
6.国家、湖北省及十堰市国土空间规划相关法律法规与技术规范。
四、公示地点
1.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一楼“规划公示栏”;
2.新闻媒体:《十堰晚报》;
3.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http://gtzy.shiyan.gov.cn/;
4.规划调整涉及地段。
五、公示时间
自《十堰晚报》登报之日起15日内。
六、联系方式
传真号码:0719—8102838
联系方式:0719—8642972、0719—12336
联系人:李成双
电子邮箱:sy12336@163.com
地址: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设用地规划科(十堰市北京北路87号)
邮编:44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