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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市中小学有偿补课和教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 编辑:小杨
  • 发布时间:
  • 湖北

十房网讯 各县(市、区)教育局、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文教卫局、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教育局、市直学校:


为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促进中小学生健康全面发展,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中小学有偿补课和教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教师厅函〔2021〕17号)、《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中小学有偿补课和教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鄂教师办函〔2021〕20号)精神,市教育局决定自2021年8月*2022年3月,面向全市中小学校和教师开展有偿补课和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师德师风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教育与实践相结合、治标与治本相结合、全面整改与长效机制相结合的原则,强化责任、形成震慑,坚持依法依规、德法并举,通过九个月专项整治,有效遏制中小学教师“课上不讲课下讲”“组织开办校外培训班”“到校外培训机构兼职”“同家长搞利益交换”等突出问题,治理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努力建设一支政治素质过硬、业务能力精湛、育人水平高超的高素质教师队伍,营造风清气正的育人环境。


二、专项整治范围和主要内容


专项整治范围:全市中小学校和教师。


专项整治内容:*整治中小学有偿补课和教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行为。


1.中小学有偿补课等行为。主要包括:中小学校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有偿补课,中小学校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进行有偿补课,中小学校为校外培训机有偿补课提供教育教学设施或学生信息;在职中小学教师组织或变相组织、参与有偿补课,推荐或暗示学生参加校内外任何形式的有偿补课,参与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以为学生托管、提供食宿为由进行学科辅导,收取费用从中获利。


2.教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行为。主要包括:中小学教师以任何方式索要或接受学生及家长赠送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财物,参加由学生及家长安排的可能影响考试、考核评价的宴请,参加由学生及家长安排支付费用的旅游、健身休闲等娱乐活动,让学生及家长支付或报销应由教师个人或亲属承担的费用,通过向学生推销图书、报刊、生活用品、社会保险等商业服务获取回扣,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为正当利益的其他行为。


三、专项整治步骤


本次专项整治工作从2021年8月开始*2022年3月结束,分五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全面部署、宣传发动阶段。


根据《2021年全市中小学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实施方案》要求,贯穿2021年全年,在全市教育系统开展师德师风专题教育,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师德师风重要论述,认真学习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强化教师“四史”学习教育,集中开展师德警示教育。结合九月全市“师德师风宣传教育月”,组织开展“立德树人”主题教育活动、新入职教师宣誓、教师廉洁从教公开承诺等活动,提高全市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素养。(2021年全年)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学校要迅速动员部署,通过召开会议、业务学习、橱窗展板、广播网络等形式,组织中小学教师深入学习《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中小学有偿补课和教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学习情况记入师德师风教育培训学时,各地各校要公开专门举报电话和信箱,并建议举报者在邮箱提供相关证据。(2021年9月上旬完成)


第二阶段:自查自纠、立行立改阶段。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学校要对照十项准则等制度要求,组织开展对照检查工作。*对照检查本地查处整治相关问题组织机构是否健全、部门协作机制是否建立、管理制度是否完善、管理措施是否落实等,对照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认真分析,制定措施,逐项落实,全面整改。市教育局成立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教师管理科、局机关纪委、教育督导办公室、发展规划科、基础教育科、职业和成人教育科、学前教育科等相关科室为成员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部署,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师管理科,具体统筹专项整治工作。(2021年9月前完成)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学校要采取多种方式,全面开展问题自查工作,认真查找本地本校是否存在有偿补课和收受礼品礼金的问题,建立工作台账。要抓好群众举报调查核实,对于实名举报的,要及时反馈调查核实结果。对于查实的有违规行为的教师,要根据教师违规事实的情节、影响及认识态度等情况,按照《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根据国家教育部相关要求,查实案例涉及的教师全部录入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并及时更新处理情况。(2022年3月前)


第三阶段:案例通报、警示教育阶段。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学校结合问题调查和处置工作,梳理本地本校查处的问题典型案例,建立典型案例库,对案例进一步梳理分析,采取内外结合的方式,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各地各校问题典型案例和通报情况要及时报市教育局,市教育局对性质严重和影响恶劣的案例将在全市范围通报。各地各校结合问题查处通报,举一反三,精准发现和解决本地本校师德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补齐工作短板,消除风险隐患,巩固整治成果。坚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严肃问责所在学校负责人。(2021年8月*2022年3月)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学校要根据自查自纠情况,召开师德警示教育大会,以市教育局编发的《师德警示教育典型案例》和本地本校查处的典型案例为反面教材,分析违规问题和处理结果,引导教师以案为鉴;结合师德违规问题,对照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强调课堂教学、社会活动、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正面规范和负面清单,引导教师以案明纪;学校出现师德违规问题的,要在会上详细通报具体问题及处理结果,组织教师讨论剖析原因、对照查摆自省,做到警钟长鸣。(2021年8月*2022年3月)


第四阶段:抽查检查、明查暗访阶段。


市教育局组建专项整治工作抽查检查组,对各县(市、区)和市直学校的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开展督促、指导、检查;选取部分县(市、区)和市直学校进行*检查和随机抽查,并对检查抽查情况进行反馈和通报。(2021年9月—2022年3月)


各县(市、区)教育局要组建工作检查组,通过明查暗访、召开座谈会、走访群众、问卷调查等方式了解辖区内中小学校的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教师从事有偿补课和收受礼品礼金情况以及长效机制建立情况。(2021年9月—2022年3月)


第五阶段:总结提高、巩固成果阶段。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学校学校要对这次专项整治开展情况、取得成效和不足之处进行认真总结,针对发现的问题,建立健全长效机制;要探索建立师德师风问题线索处置、违规问题查处、典型问题通报等制度,补齐工作短板,坚决杜绝抬头反弹现象发生,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各县(市、区)教育局和中小学校要撰写提交工作报告,内容包括专项整治工作总体情况、自查整改情况、违规案例情况、处理通报情况、警示教育开展情况及工作成效、改进措施等。(2021年11月—2022年3月)


四、专项整治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要深刻认识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


和迫切性,将其作为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落实“双减”目标、促进中小学生健康全面发展的重要举措,作为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创建、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重要抓手,增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市直学校负责人要亲自挂帅,加强组织领导,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研究标本兼治的实施方案,保障整治工作有序有效推进。


(二)加强统筹协调。要积极争取地方党委和政府的领导支持,密切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要把专项整治工作同党风廉政建设、同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同开展课后托管服务相结合,多管齐下,形成合力。同时要注意工作方式方法,持续推进中小学教师减负工作落实,避免给基层学校和教师增加不必要的负担,积极营造教师教书育人、社会尊师重教的良好氛围。


(三)务求工作实效。要细化专项工作责任制,突出专项整治*,紧盯寒暑假、教师节及法定节假日等重要时间节点,精准施策、持续发力,坚决杜绝形式主义。要做好信息公开和政策宣讲解释,密切关注舆情发展,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争取社会理解与支持。要以专项整治工作为契机,建立完善师德师风问题线索处置、违规问题处理、典型问题通报制度,着力构建治理中小学有偿补课和教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的长效机制。


五、报送材料要求


(一)时间要求。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学校要在2021年9月20日前、12月20日前、2022年3月20日前报送加盖公章的纸质及电子版《中小学有偿补课和教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线索情况统计表》,*报送还包括专项整治开始前查处的案例。同时在2021年11月5日前报送专项整治工作情况中期报告,2022年3月5日前报送总结报告。


(二)材料要求。中期报告和总结报告必须包括总体情况、自查整改情况、违规案例、处理通报情况、警示教育开展情况及工作成效、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等内容,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学校主要负责同志签名并加盖公章。查实的典型案例通报文件及时报送市教育局。


      十堰市中小学有偿补课和教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专项整治举报电话和举报邮箱

单位名称

监督举报电话

      邮箱

十堰市教育局

0719-8699821

0719-8699820

sysjyjjsglk@163.com

丹江口市教育局

0719-5230031

867361629@qq.com

郧阳区教育局

0719-7225995

yxjsjy@163.com

郧西县教育局

0179-6221305

3574215579@qq.com

竹山县教育局

0719-4220102

1514271116@qq.com

竹溪县教育局

0719-2725435     0719-2731164

zxsxk2010@sina.com

房县教育局

0719-3223220

657551284@qq.com

张湾区教育局

0719-8619652

974176848@qq.com

茅箭区教育局

0719-8686936

mjqjyjrsk@163.com

经济技术开发区文教卫局

0719-8319892

330567523@qq.com

武当山特区教育局

0719-5669555

1025074621@qq.com

湖北东风汽车技师学院

0719-8260245

hbdfjsjiaowu@sina.com

十堰*职业学校

0719-8885354

37502905@qq.com

十堰职业技术(集团)学校

0719-8796882

1402981400@qq.com

十堰市郧阳中学

0719-8102388

yyhsxb@163.com

十堰市第一中学

0719-8117047

syyzxb@126.com

十堰市东风*中学

0719-8223520

1017720896@qq.com

十堰市柳林中学

0719-7109528

307721839@qq.com

十堰市车城*中学

0719-8699667

272304086@qq.com

十堰市特殊教育学校

0719-8889159

450993253@qq.com

                                  十堰市教育局


                                  2021年8月30日



  • 来源:十堰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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