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房网讯 为推动商品房住宅交付“一书两证”制度尽快落地见效,9月3日下午,市住建局、市建管处、市房地产服务*联合举行十堰市新建住宅工程实施“一证两书”制度座谈会。
会议明确,自2021年10月1日起,在十堰市新建住宅工程全面落实“一证两书”制度。市住建部门将把“两书”编制情况,纳入商品住宅工程竣工验收监督内容。同时,将“两书”实施情况纳入房地产市场监督检查和专项整治范围。10月1日起,未执行“一证两书”制度的新建住宅工程将不予办理竣工验收和交付备案。对不按规定要求提供“两书”的,责令限期改正;情况严重的,依法依规予以查处。
“一证两书”即住宅质量合格证、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商品住宅使用说明书。“一证两书”是房地产开发商对销售商品住宅向购买人作出质量承诺、承担保修责任、告知使用事项的法定文书。根据省住建厅统一部署,我市自2021年8月10日起在新建住宅工程全面推行“一证两书”制度。推行商品住宅“一证两书”制度旨在促进落实建设单位首要责任,倒逼质量责任机制有序形成,进一步规范商品住宅交付行为,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