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房网讯
近日,市房屋产权交易*、市不动产登记*、市税务局联合推进“一窗受理”工作,进一步缩减环节、缩短时限、优化流程、精简资料,让办事群众只进一次门即可办完所有业务。
群众办理房屋交易业务需提前准备门牌证、土地证、房产证(不动产权证);买卖双方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申请人到场);属委托代理的受托人需提供委托《公证书》。办理过程中,先在导询台取号,随后到“一窗受理”窗口办理,待合同网签、采相拍照、交易确认完成后,即可进行税务征收,开具税票,*后由不动产登记部门发证。
目前,张湾区、茅箭区、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同步印发“一窗受理”业务规范。三区“一窗受理”业务中,“存量房买卖合同网签、交易确认及撤销”“存量房赠与确认及撤销”“单位买卖房屋合同网签、单位卖给个人交易确认及撤销”三项业务可办理;有两类特殊情况不能办理,即集体土地个人自建房不能办理相关业务,当事人需到不动产服务窗口咨询;有需要办理资金监管业务的,当事人需到市民服务*办理。
市民对房屋交易、税费、不动产登记有疑问的,请拨打以下电话详细咨询。市房屋产权交易*:0719-8611737;市不动产登记*:0719-8616787;市税务局:0719-8113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