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省综合交通运输发展“十四五”规划》发布,这是“十四五”期间,全省综合交通运输发展纲领性文件,文件中提到,十四五期间,十堰规划十宜铁路,建成西十高铁,建设十恩通道......十堰交通运输发展迎来新机遇,一起看看吧!
如何提升综合运输通道能力?
《规划》中提出,要积极构建加强“一主两翼”城市群联系、促进内外连通的随岳、十恩、杭瑞通道,形成湖北省综合立体交通网主骨架;福银通道*建设西十高铁、汉江高等级航道,实施福银高速*路段改扩建等;加快建设十恩等通道、加快建设十巫高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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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畅通水运主通道?
《规划》中要求,要按照“东西畅通、南北打通”的总体思路,加快推进水运提能增效。*推进长江航道“645”工程,完善三峡枢纽综合运输体系,畅通中部出海通道;加快建成汉江梯级枢纽,实施汉江中下游航道提等升级,积极推动枢纽过船设施扩能改建,尽快实现汉江中下游航道高标准贯通;加快实施唐白河、松西河等航道提等升级工程,结合汉江、江汉运河,打造中部南北向水运新通道。
推动形成对内沟通“一主两翼”、对外辐射周边省份、通江达海的水运主通道格局。在建设汉江航道*项目方面,要建成碾盘山、雅口、新集、孤山、夹河枢纽,实施丹江口*襄阳段航道整治工程等。
如何优化铁路主动脉?
《规划》中明确,要按照“路网*、米字成形”的总体思路,加快实施铁路跨越发展工程。加强铁路对外通道建设,*补齐沿江、武西等东西向高铁短板,完善呼南、京九等方向高铁布局,进一步优化城市群城际铁路网,加快构建以武汉为*的“米字型、十通向”高铁枢纽网,推动形成以襄阳、宜昌为*的多向放射格局,实现高铁对全省所有市州的覆盖。坚持客货并重、新建改建并举、高速普速协调发展,依托高速(城际)铁路建设,释放既有铁路货运能力。
在干线铁路*项目方面,要建成西安*十堰高铁等;争取将武汉*贵阳高铁、武汉*南昌高铁、安康经十堰、襄阳、随州*合肥高铁,安康*恩施*张家界铁路、常德*岳阳*咸宁*南昌铁路、仙桃*洪湖*监利铁路等纳入国家规划,规划研究十堰*宜昌铁路、黄冈*安庆高铁等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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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完善公路主骨架?
《规划》中指出,要按照“优化扩容、内外互通”的总体思路,加快完善“九纵五横四环”高速公路网。扩容主通道,*推进京港澳、沪渝、福银等国家高速公路繁忙拥挤路段的提质扩容,提升主通道的运行效率和服务水平。
在高速公路*项目方面,要加快推进福银高速的谷城*柳陂段等改扩建项目前期工作,力争尽早开工建设;要建成十堰*巫溪高速的鲍峡*溢水段、郧西*鲍峡段;要加快推进房县*五峰高速的房县*兴山段和兴山*长阳段、十堰*巫溪高速的溢水*鄂陕界段等项目前期工作,力争尽早开工建设;要开展房县*五峰高速的长阳*五峰段等规划研究,适时启动项目前期工作;要建成十堰*淅川高速湖北段。
如何推进普通国省道达标提质?
《规划》中提出,要加快完善由普通国省干线、农村公路、支线铁路、支线航道、支线管道等组成的区域交通运输网络,强化城市群基础设施一体连通,推进城乡设施互联互通,打造布局完善、覆盖广泛的九省通衢交通网。在普通国省道方面,要*推进G316孝感*十堰段提质改造;在推进支线网络*工程方面,要推进宜昌、咸宁、十堰、恩施等地的天然气支线建设。
如何打造现代化机场群?
《规划》中强调,要按照“双枢*、支线协同”的发展思路,建设“双枢纽、多支线”航空运输网。在干支机场*项目方面,要完成十堰武当山机场改扩建工程;要建成麻城、石首、竹山、天门等一批通用机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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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建设交通枢纽站场?
《规划》中指出,要依托重要机场、高铁站场、城市轨道枢纽等,加快建设一批综合客运枢纽。要加快推进十堰生产服务型国家物流枢纽。
如何完善枢纽集疏运体系?
《规划》中要求,要加快推进汉十高铁十堰东站*福银高速十堰西连接线等项目建设。在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方面,要推进十堰、襄阳、黄石、咸宁等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项目。
《规划》还指出,要建设襄阳、宜昌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加快“襄十随神”“宜荆荆恩”城市群交通一体化发展,强化“两翼驱动”。加快“襄十随神”“宜荆荆恩”城市群交通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建设城际快速通道和区域骨干线路,推动形成以襄阳、宜昌为*的多向放射格局。建设襄阳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强化中部地区重要铁路客货中转枢纽、汉江航运*、国家生产服务型物流枢纽等功能。建设宜昌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强化三峡航运中转*、公铁水跨区域联运*、国家港口型物流枢纽等功能。支持建设荆州、十堰等区域性综合交通枢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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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是城市生存发展内畅外联的命脉所在,这么多的利好消息,有没有震撼到你,你对未来十堰的交通还有哪些憧憬,一起发表你的看法吧!
昨日,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了一条,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征地补偿安置公告 。
一、拟征收土地的权属、位置、地类、面积、目的
1.拟征收土地权属:白浪街办柯家垭村集体所有。
2.拟征收土地位置:拟征地位于白浪街道办事处办柯家垭村境内,南邻东风汽车公司铸造二厂子弟学校。
3.拟征收土地地类:林地0.7200公顷(合10.8000亩)、裸地0.2158公顷(合3.2370亩)、建设用地0.0755公顷(合1.1325亩)。
4.拟征收土地面积:被征收土地面积1.0113公顷(合15.1695亩)。
5.拟征收土地目的:用于十堰市东风50学校校园改扩建项目建设,拟征地用途为科教用地。
二、拟征地补偿的费用及标准
(一)根据湖北省十堰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该村属我市I类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为60200元/亩,土地补偿费占40%、安置补偿费占60%。
(二)征地补偿标准:
林地:10.8000亩
1.土地补偿费:10.8000亩×(60200元/亩×40%)≈260064元
2.安置补助费:10.8000亩×(60200元/亩×60%)≈390096元
3.林木补偿费:10.8000亩×3325元/亩≈35910元
裸地:3.2370亩
1.土地补偿费:3.2370亩×(60200元/亩×40%)≈77947元
2.安置补助费:3.2370亩×(60200元/亩×60%)≈116920元
建设用地:1.1325亩
1.土地补偿费:1.1325亩×(60200元/亩×40%)≈27271元
2.安置补助费:1.1325亩×(60200元/亩×60%)≈40906元
地上附着物:据实补偿
以上费用总额合计:玖拾肆万玖仟壹佰壹拾肆元整(小写94.9114万元)
三、安置方法及途径
1.本次对被征地农民的补偿采取货币安置。按照鄂政发〔2005〕11号文件规定,将土地补偿费的70%、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全额拨付给被征地农民;土地补偿费剩余的30%留村集体经济组织专门用于发展二、三产业,兴办公益事业等。区财政将征地补偿费拨付给白浪街道办事处,由白浪街道办事处拨付给村委会,再由村委会分别对被征地农民进行兑付,并督促有关费用足额落实到位。
2.根据鄂政发〔2014〕53号、鄂人社发〔2015〕2号文件规定,经实地调查,此次征收耕地未承包到户,被征地农民可暂不纳入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补偿安置。
四、办理补偿登记、异议反馈等有关事项
1.拟征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到当地村委会(社区)办理补偿登记。同时,有关征地机构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和地上附着物产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对个别未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的,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将依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和补偿登记结果作出征地补偿安置决定。
2.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将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3.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要求举行听证会的,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按听证有关规定提出书面申请送达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听证。联系地址: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三楼,联系方式:0719-8311567。
4.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对土地征收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规定的期限内又不腾退的,由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