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房网讯 近日,《湖北省新型城镇化规划(2021—2035年)》(简称:《规划》)正式发布,该规划确定了湖北各城市的地位,也列出未来城镇化发展目标。
十堰认定为区域*城市
完善城镇等级规模体系,是湖北推进新型城镇化的重要任务之一。
根据《规划》,湖北将形成省域*城市、省域副*城市、区域*城市、重要节点城市、其他城镇的五级城镇等级体系。
《规划》指出:湖北初步认定13个区域*城市。分别是黄石、十堰、荆州、荆门、孝感、黄冈等6个综合型区域*城市,以及鄂州、咸宁、随州、恩施、仙桃、潜江、天门等7个特色型区域*城市。
武汉是省域*城市(国家*城市、长江经济带核心城市),襄阳(汉江流域*城市)、宜昌(长江中上游区域*城市)是省域副*。
另外,还有26个重要节点城市:大冶、阳新、丹江口、房县、枣阳、宜城、老河口、宜都、谷城、枝江、当阳、松滋、石首、监利、洪湖、京山、钟祥、汉川、应城、安陆、麻城、武穴、赤壁、广水、利川、巴东。
竞相发展,十堰定位明确
《规划》明确表示,支持各区域*城市立足特色资源和产业基础,发挥比较优势,确定差异化发展定位,打造更多高质量发展增长极增长点,成为促进全域协同发展的重要支撑。
☑支持黄石建设长江中游区域*城市,打造全国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
☑支持十堰建设鄂豫陕渝毗邻地区*城市,打造“两山”实践创新先行区;
☑支持荆州建设区域*城市,打造承接产业转移和乡村振兴示范区;
☑支持荆门建设湖北中部*城市;
☑支持孝感建设武汉城市圈副*;
☑支持黄冈建设大别山革命老区核心城市和中医药健康城。
☑支持鄂州建设武汉城市圈同城化核心区城市,打造综合国际物流枢纽;
☑支持咸宁建设自然生态公园城市;
☑支持随州建设桥接汉襄、融通鄂豫的“汉东明珠”城市;
☑支持恩施建设世界硒都·中国硒谷和“两山”实践创新基地;
☑支持仙桃建设江汉平原*城市和非织造布应急防护物资供应储备基地;
☑支持天门打造全省“四化同步”示范市;
☑支持潜江建设全国资源枯竭型城市转型发展高质量示范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