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上午,重磅大利好终于落实了!
中行、工行、农行、建行,多银行相继发文:9月25号起,大家关心的存量首套房利率直接照下限执行,无需客户申请!
大家*关心的重点,整理如下(以十堰为准):
1、2019年10月8日(不含当日)前发放,且为浮动利率贷款,*可调整至相应期限LPR不加点,原贷款发放时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转换后为LPR加点的,按发放时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执行。
2、2019年10月8日(含当日)至2022年5月14日(含当日)发放的、执行LPR定价的浮动利率贷款,*可调整至全国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即相应期限LPR不加点,原贷款发放时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高于LPR的,按发放时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执行。
3、2022年5月14日(不含当日)后发放的,且为浮动利率贷款,*可调整至全国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即相应期限LPR-20BP,原贷款发放时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高于LPR-20BP的,按发放时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执行。
4、对于符合条件的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客户无需提交申请,银行将统一批量调整。
调整方式重点如下:
1、原贷款发放时执行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且为LPR定价的浮动利率存量房贷,将统一批量调整贷款利率;
2、原贷款发放时执行二套房贷利率标准,现在符合“二套转首套”的存量房贷,需主动申请利率调整;
3、执行固定利率或基准利率定价的存量房贷,需主动申请利率调整,先按公告转为浮动利率,再按规则调整利率。
另外,一些网友担心的提前还贷是否受影响,也和此次政策不冲突。
01
直接关系到买房人利益的重大利好,马不停蹄的赶来了!!!
中国银行
将于2023年9月25日起,开展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利率调整工作。
2019年10月8日(含当日)至2022年5月14日(含当日)发放的贷款,如当地下限高于全国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则将贷款加点幅度调整为当地下限;否则,如贷款利率高于全国下限,则将贷款加点幅度调整为全国下限(即LPR+0BP),如贷款利率低于全国下限则不调整。
原文如下:
中国工商银行
今天上午,工商银行降存量房贷公告,2019年10月8日(不含当日)前发放、已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9]*30号要求转换为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定价的浮动利率贷款,*可调整至相应期限LPR不加点,原贷款发放时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转换后为LPR加点的,按发放时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执行。
且将于9月25日集中批量调整合同贷款利率,批量调整后从当天开始按新的利率水平执行。也就是说,
原文如下:
中国农业银行
农行方面表示,目前有采取变更贷款利率和新发放贷款置换这两种方式。从操作的便利性出发,农行主要采取变更贷款利率方式,从9月25日起主动进行批量下调,无需客户申请。但是,如果有购房者需要用另一种方式,也就是需要新发放贷款进行置换的,那么可以自己向农行提出书面申请。
调整范围包括2023年8月31日(含)前,我行已发放和已签订合同但未发放的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或借款人实际住房情况符合所在城市首套住房标准的其他存量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
原文如下:
中国建设银行
关于降低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有关操作事项的公告,原文如下:
02
四大银行的公告,具体*应了近期网友们的热门问题:
1、调整范围:
2023年8月31日(含)前我行已发放和已签订合同但未发放的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或借款人实际住房情况符合所在城市首套住房标准的其他存量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
包括:
①房屋购买时家庭在当地没有其他成套住房,但因当地政府采取“认房又认贷”政策导致该套住房按照二套房贷利率标准办理房贷,现在当地政府执行“认房不认贷”政策的。
②房屋购买时不是家庭在当地*成套住房,但后期通过交易等方式出售了其他成套住房,本住房成为家庭在当地*成套住房且当地政府执行“认房不认贷”政策的。
③其他满足房屋所在城市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标准的存量房贷。对于当地政府目前尚未明确是否执行“认房不认贷”政策的城市,可待当地政策确定后按照《通知》及本公告内容执行。
2、调整规则
①2019年10月7日(含)前发放的、已按人民银行2019年*30号公告要求转换为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定价的存量首套个人住房贷款,可调整为LPR+0(即加点幅度为0)
②2019年10月8日(含)至2022年5月14日(含)发放的存量首套个人住房贷款,可调整为LPR+0(即加点幅度为0)
③2022年5月15日(含)至2023年8月31日(含)发放的存量首套个人住房贷款(含已签订合同但未发放的贷款,可调整至即原贷款合同期限对应的LPR减20个基点)
3、固定利率可以调整吗?
①固定利率可需申请转换为以LPR为定价基准后,再进行利率调整;未申请转换的,将无法办理。
②固定利率贷款转换为以LPR为定价基准的浮动利率贷款,重定价日为次年1月1日,重定价周期为12个月。
③可在2023年9月22日(不含)之前向贷款经办行提出书面转换申请,纳入2023年9月25日批量调整范围;之后提出转换申请的,我行将于2023年9月25日(不含)之后及时办理转换手续,并下调定价水平。
④定价基准只能转换一次,转换之后不能再次转换。
如今靴子正式落地,对于还着5.88%-6.37%高利率贷款的“高位站岗”群体。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一部分的还款压力大。
结 语
目前政策的放松,对于楼市的整日刺激还是非常明显的,存量房利率的下调释放了积极信号!
新政对于能级越高的城市效果越明显,北京、上海等一线城市有望迎来一波置换改善潮。随着一线城市楼市成交热度的逐步传导,二线及三四线城市楼市成交也将逐步活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