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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需提前还贷!十堰住房公积金贷款可以“带押过户”啦!

    原创
  • 编辑:张钦
  • 发布时间:
  • 湖北

5月22日,湖北省住建厅联合省财政厅、省自然*源厅、中国人民银行湖北省分行、国家金融监管局湖北监管局等部门出台《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其中第七条提到:全面落实二手住房“带押过户”。


7月16日,十堰住房公积金*发布了《十堰住房公积金贷款“带押过户”业务实施方案(试行)》

原文: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要求,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支持职工合理住房需求作用,降低房屋交易*金成本,缩短交易时间,促进房屋交易市场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根据《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鄂建文〔2024〕24号)和《关于在全市推行二手房“带押过户”提*不动产登记与金融便民利企服务水平的通知》(十自发〔2023〕7号)等相关文件精神,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带押过户”业务试行范围

十堰住房公积金贷款“带押过户”业务先行受理房屋出售方在十堰*城区有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现购买方提出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各县(市)、郧阳区办事处应积极与属地不动产登记部门对接,力争8月份全面开通“带押过户”业务。

二、“带押过户”办理条件

(一)买方申请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金额不小于卖方原住房公积金贷款剩余本金、利息之和。

(二)交易房屋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原住房公积金贷款抵押登记已办妥,未被设定其他抵押;无被查封或其他行政手段限制等影响转移登记及抵押权设立的情形。

(三)卖方尚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当前无逾期,为正常还款状态。

三、“带押过户” 业务办理流程

(一)贷款受理。买卖双方共同向住房公积金*提出办理公积金贷款“带押过户”申请、提交申请材料,办事服务大厅进行贷前审查。符合条件的填写《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借款合同》,在住房公积金系统中新增录入贷款信息。

(二)贷款审批。按照即受即审原则,“带押过户”贷款业务复核、稽核采取线上即时办理。稽核通过后,当场与买卖双方签署《“带押过户”登记协议》。

(三)转移、抵押合并登记。贷款审批通过后,买卖双方持《“带押过户”登记协议》到房屋产权交易*、不动产登记*签署房屋买卖合同,同步办理房屋转移、抵押合并登记等手续。

(四)抵押审核。“带押过户”登记事项办结后,买方在10个工作日内持《不动产权证书》配合住房公积金*完成住房公积金抵押信息录入、贷款信息补录工作。

(五)贷款发放。贷款抵押担保落实后,住房公积金*按照“带押过户”协议书的约定放款。住房公积金贷款优先清偿卖方尚欠的原住房公积金贷款所有本息。原贷款结清后所剩余款,住房公积金*将按约定划转至卖方指定账户。

(六)注销原贷款抵押权。原住房公积金贷款结清后,住房公积金*负责办理原抵押权注销登记手续。

四、申请所需材料

买方提供:

(一)本人及配偶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二)婚姻状况证明;(单身填写单身声明;已婚提供结婚证;离异提供离婚证和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调解书;丧偶提供*亡证明或户籍注销登记证明)。

(三)借款人及配偶个人信用报告(人民银行详细版、1个月内)、不动产登记查询证明(1个月内)、借款人I类银行卡。

(四)存量房买卖合同、不动产权证书、湖北省增*税普通发票、契税完税证明;(待贷款申请人办理到位后配合提供、完成信息补录)。

卖方提供:

(一)原公积金借款人(卖方及其配偶)身份证、户口本;

(二)婚姻状况证明;(单身填写单身声明;已婚提供结婚证;离异提供离婚证和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调解书;丧偶提供*亡证明或户籍注销登记证明)。

(三)不动产权证书;

(四)卖方所有权人I类 银行卡。

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带押过户”是指依据《民法典》第406条“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的规定,在申请办理已抵押不动产转移登记时,无需提前归还旧贷款、注销抵押登记,即可完成过户、再次抵押和发放新贷款等手续,实现不动产登记和抵押贷款的有效衔接。

“带押过户”的实施,进一步优化了营商环境。

对二手房市场来说,缩短了交易时间,提*了交易效率,降低了交易成本,控制了交易风险,提高了二手房市场的流通性,有利于激发存量房市场活力,提振房地产市场活跃度,促进部分购房需求的释放。

同时,对房地产开发商来说,很多开发商面临*金困难,楼盘烂尾或者无法按时交房,开发商将土地使用权或者楼盘抵押给银行贷款,造成买房人无法办理产权登记或按揭贷款。“带押过户”实施后,开发商在不解押的情况下,可以销售商品房,买房人可以办理按揭贷款,这样既能保证银行按时收*贷款,也能缓解开发商因抵押不动产造成的商品房销售困难,进一步缩短商品房去化周期,促进*金*流,降低融*成本。

“带押过户”的实施,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在“带押过户”新模式下,存量房转移登记、抵押权变更登记和抵押权*登记等业务集成办理,发放新贷款、偿还旧贷款、解除抵押等环节无缝衔接,买方、卖方、银行、公积金、不动产、房产等各方整体联动,简化了工作流程,提高了工作效率,打通了交易链条,缩减了交易周期,群众办事更加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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