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两部细则中规定,单笔或者当日累计人民币交易20万元以上或者外币交易等值1万美元以上的现金收支,将被视为大额交易,需要由金融机构向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报告。市场人士纷纷表示,关于“反洗钱”的一系列规定,将对楼市的灰色地带造成冲击。
央行出招打击洗钱
继《反洗钱法》之后,中国人民银行近日又发布了两部反洗钱领域的重要规章:《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和《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经过长时间的努力后,中国人民银行现在已经搭建起了反洗钱的基本体系。
在2006年8月份,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了《中国反洗钱报告》,该报告中称,根据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对2005年中国大额和可疑资金交易报告的分析,人民币可疑资金交易报告主要集中在我国东部和南部沿海地区、东北和西南的边境口岸地区和个别内陆省份。
2005年,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共接到人民币大额资金交易报告1.02亿笔,外汇大额资金交易报告935.26万笔;全国银行类金融机构报送人民币和外汇大额资金交易报告的数量大体呈逐月增加的趋势。2005年,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共接到人民币可疑资金交易报告28.34万笔,外汇可疑资金交易报告198万笔;全国银行类金融机构报送的人民币可疑资金交易报告的数量是上年的7.85倍,外汇可疑资金交易报告的数量是上年的11.96倍。
可疑资金交易数量增长迅速。有关人士介绍说,中国人民银行现在已经搭建起了反洗钱的基本体系,银行业、证券期货业、保险业三个反洗钱规定将于近期颁布实施,届时反洗钱工作领域将从银行业扩展到证券业和保险业。
20万元成为监测门槛
11月初,中国人民银行又接连发布了两部反洗钱领域的重要规章:《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和《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反洗钱法》明年1月1日起施行,个人账户单笔或一天内累计进账20万元以上,将被列为可疑交易并受监测。
上月底通过的《反洗钱法》中规定:本法所称金融机构,是指依法设立的从事金融业务的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信用合作社、邮政储汇机构、信托**公司、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以及国务院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确定并公布的从事金融业务的其他机构。
《规定》重申,中国人民银行是国务院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对金融机构的反洗钱工作进行监督管理。中国银监会、中国证监会、中国保监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履行反洗钱监督管理职责。
根据《办法》,单笔或者当日累计人民币交易20万元以上或者外币交易等值1万美元以上的现金缴存、现金支取、现金结售汇、现钞兑换、现金汇款、现金票据解付及其他形式的现金收支,将被视为大额交易,需要由金融机构向反洗钱检测分析中心报告。
此外,《办法》还对资金冻结时间做出明确规定:临时冻结不得超过48小时。金融机构在按照国务院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采取临时冻结措施后48小时内,未接到侦查机关继续冻结通知的,应当立即解除冻结。
《规定》和《办法》将分别于2007年1月1日和2007年3月1日起施行,2003年1月3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人民币大额和可疑支付交易报告管理办法》、《金融机构大额和可疑外汇资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和《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也将同时废止。
业内人士指出,《规定》和《办法》的出台,使得反洗钱领域的法律法规进一步健全,并且将对《反洗钱法》的实施形成有效配合,有助于反洗钱工作的顺利开展。
楼市灰色地带面临高压
11月21日,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金融发展室主任易宪容在接受记者电话采访时表示,虽然他本人目前没有针对房地产洗钱问题进行过专门的数据调查,但从了解的情况看,房地产领域洗钱问题是相当严重的,很多贪官不管房价,一买就是好几套房子,这都将大量的灰色资金转成了实物。
有业内人士对记者表示,在房地产市场,存在大量的洗钱行为已经是业内公开的秘密,很多人将房地产作为载体,把来历不正当的黑钱由货币形态变为实物形态。这些人购房的目的不仅仅是为了改善住房条件,也不仅仅是为了**盈利的需要,*主要的目的就是为了洗钱。有些人出手阔绰,在商业街区一下子购买好几套店铺。生意的好坏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他们能够借此将黑钱洗白,哪怕没有顾客光顾,许多商铺也可以挺立数年而不倒。很多空置房都已经被人购买囤积,用于洗钱了,可能被买来投机或炒作,也可能什么都不干。
有多位开发商对记者表示,从其多年的销售情况来看,在北京、上海、深圳、广州这些城市,用现金一次性支付300万元以上的买房现象相当普遍,有的甚至一次性支付1000万元以上的现金来购买豪华 别墅。而且,越是在高档项目中,一次性付款的可能性越大。在总价相对比较低的项目中,以普通工薪阶层为主要购房人群的项目中,反而是按揭、分期的情况比较多。从这些开发商对客户的了解情况来看,虽然有很多客户的资金来源正常,对房屋的使用正常,但确实是存在一部分人群,高价买房、对 豪宅空置,行踪低调。从明年1月起,开始实施的一些反洗钱规定,预计将会对一些高档项目造成影响,但影响结果如何,关键还要看新政策的执行情况,现在还不太好判断。
新规效果有待考验
易宪容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从目前的反洗钱规定来看,还是有漏洞可以钻的,相关的操作细则应该继续严格化,只有不断细化,才能真正让楼市摆脱主要洗钱领域这一尴尬地位。
有业内人士对记者表示,在国际上,一般把大额的现金交易就看做是黑市交易,因此,大额现金支付的行为成为各国反洗钱组织重点监察的对象,而房地产行业、房产交易具有大额的特性,所以被大量的灰色资金瞄准,被利用洗钱。目前,中国的房地产行业的信息透明度太低,全国联网的房地产登记系统还没有建立起来,购房置业后,被很快发现的概率相对比较低。特别是国内异地置业还是比较便利的,非常方便一些别有用心的人,将其在甲地的灰色收入转移到乙地买房置业。房价的不断上涨,使房地产的保值、增值的功能被强化,这就更引发了一些资金加速流向楼市,更为关键的是,中国房地产税收体系不完善,针对房地产交易,目前只有流转环节的税种,没有持有环节的税种,灰色资金进入楼市后,既可以持有房产坐等升值,还可以化灰色资金为看似正当的资金,利益太大。
从目前实施的新政策来看,有关专家表示,尽管比以往有了很大进步,但漏洞还是太多。易宪容表示,根据新规定,单笔或者当日累计人民币交易20万元以上或者外币交易等值1万美元以上的现金缴存、现金支取、现金结售汇、现钞兑换、现金汇款、现金票据解付及其他形式的现金收支,将被视为大额交易,需要由金融机构向反洗钱检测分析中心报告。那今天取10万,明天再取10万元,这样做是不是就可以逃避监测?另外多开几个账户,分散资金,这样做是不是就可以逃避监测?相关的操作细则应该继续严格化,只有不断细化,才能真正让楼市摆脱洗钱领域这一尴尬地位。
-链接
什么是洗钱
“洗钱”,一个出现频率越来越高的词,是指通过金融或其他机构将非法所得转变为“合法财产”的过程。一方面,通过洗钱,有组织犯罪掩盖了其犯罪活动踪迹,得以“正当地享受”犯罪所得;另一方面,洗钱为犯罪集团介入合法企业提供了资金,使其能够“以合法掩护非法”,不断扩大犯罪势力。
再高明的洗钱手法也必须要经过三个阶段:**阶段,让“脏钱”离开产生地;第二阶段,进行各种化整为零和多层化手法,购买实物、变成旅行支票、债券、提单、 股票、存入保密银行、电子资金结算、置换物产等进行隐匿,使犯罪活动得来的钱脱离其来源;第三阶段,通过合法手段进行整合,变成合法资产。
2005年,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通过对大额和可疑资金交易报告及其他来源信息进行分析和甄别,共移交可疑交易线索533份,涉及人民币793亿元,外币折合美元8.32亿元。其中,虽然重点可疑交易信息涉及全国大部分地区,但以广东省和浙江省为重点,两省的重点可疑交易信息占全国总量的61.4%,仅广东一个省就占40.5%。
另有媒体转引有关部门提供的数据显示,每年发生在中国境内的洗钱规模预计在3000亿到4000亿元之间。而通过种种迹象表明,日益火爆的楼市正在成为大量“脏钱”的主要“漂白”途径。在资金“漂白”的过程中,又刺激了楼市价格的进一步走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