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房网讯 同一个房产 门牌号不一
有两个主人的门面位于永川区渝西大道中段243号。
邓贤超说,2008年8月,他通过中介公司,花12万元从刘洋涛手中买来这个门面(房产证上的门牌号是永川区渝西大道中段229号),两人一起到永川区房交所办了过户手续。办理移交时,发现门面是一个姓杨的老板在租用。杨老板告诉他们,这个门面是杜荣芳的,她有房产证。
邓贤超懵了:怎么又冒出了一个房主?
他通过杨老板联系上了杜荣芳。杜荣芳的代理人给他看了房产证,房产证的门牌号是永川区渝西大道中段243号。
大家觉得蹊跷,遂一起拿着房产证找到永川区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新城分局房地籍办公室(下称房地籍办)的工作人员,工作人员一看房产证就说:“遭了,办重了!”。
此后,邓多次找到该分局房地籍办公室的工作人员,希望解决问题,但均无结果。
两个房主人 都说己合法
同一个门面怎么会有两个房产证?哪一个房产证才是合法的?
刘洋涛告诉记者,这个门面是2005年3月5日他从四川省合江县建筑工程公司永川办事处购买的,是在永川房管部门办了房产证的,是合法的。
杜荣芳的代理人告诉记者,2007年5月25日,杜荣芳从四川省合江县长江建筑工程公司买下的这个门面,也是办了房产证的。代理人还称,刘洋涛的购房合同上盖的章是四川省合江县建筑工程公司永川办事处,“办事处没有资格卖房子,是放牛娃儿把老板的房子卖了!”
审查不严格 办出两个证
到底哪个说法是真的?
房地籍办的朱某介绍,该门面是四川省合江县建筑工程公司开发的,本来的编号是永川区渝西大道中段243号。2005年3月,该公司永川办事处的工作人员熊某来到房地籍办,说公司有3个门面没有办产权证,熊某就把永川区渝西大道中段243号的门面,当作渝西大道中段229号来上报。
房地籍办向永川区房交所出具证明后,房交所就把这个门面当做渝西大道中段229号来办了。当时,这个门面尚被四川省合江县建筑工程公司抵押在银行,不能卖。
朱某还介绍,2007年5月,杜荣芳向四川省合江县建筑工程公司买下这个门面,这时门面已解除抵押,所以杜荣芳办了房产证。
朱某承认,当时房地籍办的人确实审查不严、工作失误。
政府来协调 要妥善解决
3月19日,记者拨通了四川省合江县建筑工程公司办公室电话,工作人员一听记者说明意图就把电话挂了。
据悉,永川区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新城分局房地籍办公室正在和相关部门协调,力争妥善解决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