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央行大规模降息,再到住房交易环节的减免税费,房地产市新政在2008年岁末连续出台。国务院常务会议近期确定专门针对房地产市场出台的三大措施尽管被市场人士解读为利好有限,但其释放出的两大信号应引起业内重视。
其一,新政提出,支持合理融资需求,加大对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建设特别是在
建项目的信贷支持,对有实力有信誉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兼并重组提供融资和相关金融服务。这是近一年对开发商合理信贷需求的首次明确表态支持,释放出了对开发商融资闸门松动的信号。在房地产市场热得过火的前两三年,房地产调控政策紧把“土地”和“资金”两个闸门,对开发商的资金需求进行了严格限制;在政府出台政策激活房地产市场的前期,政策也主要是在刺激消费,从促进住房流通方面入手,尚未触及开发商融资层面。只是部分地方城市局部放宽了对开发商缴纳土地出让金等方面的限制,以此来缓解开发商资金压力。
业内人士称,在需求低迷,前期房地产开发“狂飙突进”地大扩张下,存货高企已逼迫一些中小房地产企业走在破产的边缘。此次中央政策对开发商融资需求的顾及一则是支持大集团、大企业并购上述濒临破产的中小企业,避免后者因为烂尾楼、拖欠银行资金或工人工资等问题带来的负面影响。此前,银监会发布实施的《商业银行并购贷款风险管理指引》,也为这种房地产企业并购打开了融资之门。二则有鼓励开发中低价位、中小户型商品住宅的政策引导意图。当然,在银行严控风险,惜贷心态普遍存在的情况下,开发商融资仍面临诸多困难。
其二,新政还明确表示,取消城市房地产税。这释放出了可能进一步放松对外资进入我国房地产市场限制的信号。业内人士介绍,城市房地产税的征收对象主要是外商**企业,按照房屋折余价值按年计征,税率为1.2%。由于对外商**企业城市房地产税的减免由各省决定,出于吸引外商**的考虑,不少城市都实行了减免城市房地产税的优惠政策。尽管如此,此次取消城市房地产税仍可被视为放宽外资**国内物业的一个重要信号。
除去上述两大积极信号,市场热盼的二套房贷松绑并未如期而至。新政提到:“对已贷款购买一套住房但人均面积低于当地平均水平,再申请购买第二套普通自住房的居民,比照执行首次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的优惠政策。”这与2007年12月央行和银监会发布的《关于加强商业性房地产信贷管理的补充通知》中的规定毫无区别。而暂定一年的营业税减免也为日后低利率时代再度刺激资产价格暴涨保留了政策调整空间。这些被业内视为利好有限,但未来政策的继续调整仍被积极期待。(费杨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