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福州市政府获悉,今年福州市将建设5000套廉租房,其中新增中央**补助3616套;新增租赁补贴1500户。
根据要求,2008年度新增中央**补助廉租住房项目将尽快完工并交付使用,2009年度新增中央**补助廉租住房项目将加快建设进度,尚未开工的项目务必在6月份开工建设,尽快建成交付使用。同时,将加快租赁补贴发放步伐,扩大廉租住房保障范围。
福州市要求,各地要加大廉租住房筹集力度,通过新建、购买、改建、实施城市棚户区(危旧房)改造、回收剩余公房等方式,多渠道增加廉租住房房源。各市县财政要将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纳入年度预算安排;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扣除风险准备金和管理费用后的余额要全部用于廉租住房建设;保证土地出让净收益用于廉租住房保障的资金不低于10%。(沈汝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