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房网讯(银率网)报道:中国银监会主席刘明康5月11日在《亚洲银行家》杂志第十届峰会上的讲话时表示,对于极易形成金融风险的房地产市场,银监会坚持严格控制开发商贷款成数,严格实施二套房和多套房房贷政策,有效防范风险的聚集和扩散。
刘明康表示,在今天全球金融监管者都纷纷检讨和分析全球金融危机下的金融监管的教训的时候,虽然中国银行业面对的金融市场和全球金融市场环境还有比较大的差距,但就风险监管的一些基本元素和原则而言,任何金融市场里都是一样的。对照中国银行业监管过去几年的实践,正是银监会始终坚持和选择了一些基本的风险监管的理念和*佳实践,并认真结合和运用于中国银行业的实际,才赢得了今天中国银行业难得的稳健运行与局面,这对于中国应对全球金融危机的影响,推动宏观经济的增长,发挥了重要的支撑作用。
**,始终坚持将国际*佳实践运用于中国的实际。
国际主流监管理念认为,金融监管的根本目的就是要不断强化市场纪律的约束、加强银行业金融机构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建设,提高银行业金融机构的风险管理水平。银监会成立伊始,根据我国银行业发展的实际情况,将这种理念准确吸收到我们的监管准则之中,提出了"管法人、管风险、管内控、提高透明度"的重要监管理念,坚持通过一切监管行动和措施来强化审慎风险监管和促进被监管对象的进步,依靠银行业金融机构内因的积极变化来构建防范金融风险的**防线。实践证明,我们确立和坚持的四个监管目标和六条良好监管标准,已成为中国银行业监管的基本原则和行动指南,对于推动中国形成符合现代银行业体系要求的审慎风险监管框架具有纲举目张的重要作用。
第二,完善监管规制和不断探索科学监管原则并举,努力提高及时发现和防范金融风险的能力。
实践表明,监管者及时发现金融市场发展和变化中的风险是非常重要的,也是非常困难的,因为市场的变化往往领先于监管者的应对举措。银监会从成立初期开始,逐步完善了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和IT风险等各个方面的监管规章和制度,初步形成了比较系统的风险监管规制体系。同时,我们也在监管实践中摸索和归纳了一些科学和客观的监管原则。比如,对于信用风险,我们确立了"准确分类-充足拨备-做实利润-资本充足率达标"的持续监管思路;针对金融创新的风险,我们提出了"风险可控,成本可算和信息充分披露",以及"管产品、管业务、管机构和管行为"的监管原则等等,这些重要原则的确立使得监管理念真正成为规范和指导商业银行行为的准则。
第三,重视微观单体机构风险监管与宏观审慎监管并举,提高风险监管的有效性。
金融危机爆发以来,国际上公认的一个重要的教训就是银行业监管机构往往在强化资本充足率要求的同时,忽略了宏观审慎监管能力和框架的建设。银监会在过去几年的实践中,始终将防范单体机构金融风险和系统性金融风险都作为重要的工作目标。银监会在致力强化单体银行业金融机构资本充足率约束、提高呆账拨备水平,控制大额风险集中度、管理和回收不良贷款、完善公司治理和内控建设的同时,也始终关注银行业宏观审慎监管:银监会成立初期确立的"抓两头,带中间"改革发展战略就充分体现了我们对于系统性风险的高度重视和把握;我们注意向广大银行业金融机构集中系统地通报宏观经济金融形势、提示产业重大调整和相关银行业风险状况;指导银行业做好各种行业,特别是一些过热行业和高风险领域的信贷风险和市场风险的压力测试;系统开展银行业风险同质同类分析和监管评级;注重防范和有效隔离风险跨境和跨市场传递等等,这些实践对于构建中国银行业的宏观审慎监管体系,防范系统性风险具有重要意义。
第四,始终注重逆周期监管能力的建设。
银监会逆周期监管措施主要包括以下一些措施:
1.针对一些审慎监管指标,如资本充足率、按照公允价值估算的押品价值的亲周期性特征,我们始终强调在提高资本水平的同时,要注意提高资本构成的质量,特别是要求银行股东的主业要有持续稳定现金流,以确保其持续增补资本金和远离破产的能力;对于公允价值在信用风险防范中的使用,我们也始终强调要科学考量由于市场短期波动或极端情况下可能给我们判别风险带来的影响。
2.针对一些投机活跃的领域可能给商业银行稳健运行带来的风险,我们始终注意从源头控制信贷的杠杆率和集中度。比如,对于极易形成金融风险的房地产市场,坚持严格控制开发商贷款成数,严格实施二套房和多套房房贷政策,有效防范风险的聚集和扩散;始终坚持银行业体系与波动性较强的资本市场的风险有效隔离;加强资产证券化业务监管,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审慎开展资产证券化,防止房地产信贷风险通过证券化被放大。
3.针对商业银行经营管理的短期行为的亲周期性,我们始终重视高管薪酬制度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4.针对理财产品开发和销售过程中的行为特点,提出"买者自负"和"卖者有责"的风险提示,坚持要求各家商业银行必须在售前、售中和售后实现持续披露风险信息,在发售理财产品时,要求**者在产品风险提示单上双签或多签,避免误导性销售,防范理财业务风险等等。今年以来,我们继续实践逆周期的监管理念,针对全球金融危机对实体经济影响的不断蔓延,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计提拨备力度,增强风险抵御能力,要求银行正确处理好业务发展和风险防范的关系,坚守风险管理底线,扎实做好"三查"工作,严密防范票据风险,加强对贷款风险集中度的管理,严格执行项目贷款资本金要求等等。
第五,不断扩大监管覆盖面,确保不留监管真空。
国际金融危机的教训表明,清晰的监管边界和监管范围的全覆盖至关重要。危机爆发的原因之一就是**银行、对冲基金、商业银行以及一些没有任何监管的金融中介机构通过结构性**工具和衍生产品,逃避监管,*终造成了系统性危害。银监会对监管边界问题和覆盖面问题十分关注。我们通过设立功能监管部门,实现机构监管和功能监管的矩阵式管理和信息沟通;我们坚持银行系统和资本市场、房地产市场的适当风险隔离;我们不断完善对不同种类风险的监管,从重视传统的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到推动商业银行加强信息科技风险和声誉风险的管理,在防范每一种风险方面,更是不断深化和细化;我们不但完善对机构、业务、产品等条线的审慎监管,同时还更加注重对行为的监管。
第六,坚持审慎有效的传统监管指标。
这次全球金融危机表明,发达国家监管当局在对金融市场整体风险程度和一些复杂的结构化产品的风险判断上出现了较大的失误,因而过于乐观地放弃了一些基本的审慎风险监管指标及要求。银监会面对金融市场的不断深化,始终坚持审慎有效的传统监管要求和原则,密切关注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公司治理、资本充足率、大额风险暴露、传统的流动性、不良资产、拨备覆盖率和透明度等传统指标,强调"三查"到位和内控严密,从而夯实了风险管理和监管的基础,我们也注意到,全世界很多国家的监管当局正在选择这样一种基本的回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