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房网讯(十堰晚报)记者 罗伟 报道:昨日,艳湖公园发生惨剧:一男子翻越栏杆进入游泳场的禁泳区游泳,结果不幸溺水身亡。
昨日16时,记者接到读者报料,称一男子在艳湖露天游泳场游泳时溺水,医院的救护车已经赶至现场。随后,记者火速赶到艳湖露天游泳场,此时,溺水者已经被救护车抬走。牛头山森林公园副主任张天宇告诉记者,溺水发生在15时50分左右。当时,几名青年男子来到艳湖露天游泳场,翻越深水区旁约1米多高的栏杆,跃入水中游泳。牛头山森林公园艳湖管理处的工作人员曾用高音喇叭喊话进行劝阻。约十余分钟后,其中一名男子向艳湖管理处求救,称有同伴溺水,请求帮助。两名救生员当即进入深水区,协助溺水者的同伴将溺水者抬上岸。此时,医院的120急救车已经赶到,将溺水者送到医院。
随后,记者来到东风总医院,急救医生告诉记者,溺水者姓赵,21岁,郧县人。赵某被从水里抬上岸时,就已经停止呼吸、心跳,不幸身亡。
牛头山森林公园副主任张天宇告诉记者,进入夏季以后,他每天都提心吊胆,惟恐有人进入禁泳区游泳溺水。他说,艳湖露天游泳场免费开放以来,多次通过晚报及其它媒体提醒:禁泳区严禁游泳。牛头山森林公园也在该游泳场四周设立了多处警示标志,但总有人强行进入非游泳区游泳。作为工作人员,他们只能善意劝阻。
昨日记者在艳湖露天游泳场看到,尽管有人在禁泳区溺水,但禁泳区还是有数名男子在水中畅游,对高音喇叭里的频繁喊话充耳不闻。
艳湖露天游泳场分为深水区、游泳区和戏水区。其中,深水区和戏水区为禁泳区,深水区水深约为3至4米,*深为7米,禁止市民下水游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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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次是艳湖露天游泳场自去年8月1日免费开放以来,发生的第3起溺亡事故。去年8月9日下午,一名郧县籍青年男子进入艳湖露天游泳场禁泳的深水区游泳不幸溺亡;同月12日下午,来自郧西的少年钱某进入艳湖露天游泳场禁泳的戏水区游泳时溺水身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