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房网讯 房价看涨 老婆卖房老公要毁约
房价涨涨落落,让人看不明白,看不明白是非也就多了起来。身为A房产中介公司的“当家人”,陈某将妻子名下的一套房屋挂靠至中介处欲转售,岂料,妻子在没有和丈夫协商好的情况下,就将这套房屋卖给了熟人。事后,丈夫欲毁约索回房子。买家却执意不愿退让,认为卖家是因为*近房价涨了想毁约,没“职业道德”。事情到底怎么样呢?
交完首付 房主却不卖了
郭先生一家三口住在杏林文达路,房子住得略显拥挤。3月份,在杏林文达路A房产中介公司,郭先生挑中了杏林牡丹园一套115平方米的房屋,售价为55万元。
凑巧的是,郭先生和A房产中介公司老板的妻子小金(化名)是老乡。3月15日,郭先生和小金谈妥价钱,并签订了一份买卖房屋协议。之后,郭先生支付了购房首付款218000元 (含定金1万元),双方还约定:若甲方(小金)毁约,应通知乙方(郭先生),并自毁约之日起,3日内退还乙方所支付的购房款,同时,甲方向乙方支付相当于双倍定金的违约金。
岂料,直至5月底,小金才突然告知郭先生:丈夫不打算卖房了,不过,他们愿意赔付违约金。这下,郭先生可不愿意了:谈好的交易,怎可随便“变脸”呢?
按照郭先生的说法:小金丈夫陈先生觉得房子卖便宜了,所以,他们宁愿赔付违约金,也不愿将房屋出售。
如果出“高价”还可以谈?
郭先生说,如果屋主换作其他人也就罢了,可是,陈先生作为房产中介人士,只因看好房价会上涨就故意违约,这显得很没有职业道德。
对于郭先生的质疑,这家A房产中介公司负责人陈先生予以否认。陈先生说,这套房屋挂靠在中介已快3年了,一直没卖出去,其中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自己早已将这套房屋捆绑抵押至银行,倘若转售这套房屋,交易程序会较为繁琐,这种麻烦“实在不必要”。
事先就知道交易程序会较为“麻烦”,那么,作为屋主,为何还要将这套房屋挂靠在中介信息处并标注为转售呢?对此,陈先生也承认:如果买方出“高价”,相比起这点麻烦,“这笔买卖还是比较划算的”。
如今,对于陈先生夫妇提出的退还购房首付,以及赔付违约金一事,郭先生语气很坚决:如果对方执意要违约,他将通过法律途径“讨”回这套房子。
据悉,郭先生已开始着手整理相关材料,准备将对方诉诸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