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江口市国土资源局
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丹土告字[ 2009 ]22号
经丹江口市人民政府批准,丹江口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二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土地位置 土地面积(㎡) 土地用途 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年限(年) 挂牌起始价 竞买保证金 备注 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地率
2009—33 老虎沟路 19576.9 居住 不大于1.8 不大于27.2% 不小于35% 70 194.1万元 100万元 不含地面附着物补偿费用
2009—34 老虎沟路 3113.46 居住 不大于1.8 不大于27.2% 不小于35% 70 30.85万元 20万元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起始价不含地面附着物补偿及原土地使用者前期投入的相关费用。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09年8月20日至2009年9月20日,到丹江口市土地收购储备供应中心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09年9月9日至2009年9月18日,到丹江口市土地收购储备供应中心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 2009年9月18日 16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09年9月18日 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丹江口市综合招投标中心;挂牌时间为 2009年9月9日至2009年9月22日16时。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该宗地原为工业出让用地,挂牌起始价中原工业用地已交纳的土地出让金已经核减,在挂牌截止日前如有新的原工业用地出让金交纳凭证,我局将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前予以核减。
(三)上述两宗地不进行单独出让,竞买人须同时进行购买。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丹江口市土地收购储备供应中心(深沟路)
丹江口市综合招投标中心(丹江大道)
联 系 人:翟德恩、艾云(收储中心)
阎瀚(招投标中心)
联系电话:0719--5236798、5236659(收储中心)
0719—5239099、13307280127(招投标中心)
开户单位:丹江口市非税收入管理局
开 户 行:中行丹江口市支行
账 号:04099708091001
丹江口市国土资源局
2009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