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房网,十堰购房者服务平台!

盘锦市志高慈善旭日教育基金捐资助学

  • 编辑:admin
  • 发布时间:

为大力支持盘锦市教育事业的发展,特别是解决部分贫困家庭大学生上学难问题,由香港志高集团发起设立的志高慈善旭日教育基金,继2011年在全市范围内举办的捐助贫困高考生圆梦大学活动取得良好成效后,2012年将再接再厉开展此活动,为保证捐助活动顺利开展,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资助对象

2012年度志高慈善旭日教育基金继续资助盘锦市应届贫困大学生共120名。所有受资助的学生在符合志高慈善旭日教育基金规定的条件下,享受一年的助学费用。凡家庭经济困难,无力支付学费或无基本生活保障的优异应届高考生,均属资助对象。符合下列情况之一、品学兼优的贫困生优先予以资助:

1.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残疾学生及少数民族学生。

2.单亲贫困家庭子女或孤儿。

3.经民政部门确认的农村低保或农村特困救助范围的家庭子女;享受城镇居民*低生活保障的家庭子女。

4.因受灾、疾病等原因导致家庭不能维持基本生活的家庭子女等。

二、评选标准及条件

1.生活自立自强、开朗乐观、坚忍不拔、有感人事迹。

2.积极投身于学校和社会公益活动、乐于助人、甘于奉献。

3.当年应届高中毕业生,家庭贫困,难以维持学业。

4.高中期间在校学习成绩名列前茅,品行良好,且在当年全国统一高考中,录取分数达本科以上的学生,原则上重点本科为起点,但从盘锦考生少的特殊情况考虑,可适当将报名起点改为二本以上的优异贫困生,筛选审核时先满足考取重点本科的优异贫困生,其余再考虑二本的优异的贫困生中,其中特困生可酌情考虑。

三、报名

2012年7月7日--8月7日,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可通过所在学校、志高慈善旭日教育基金办公室索取报名表格,采取学校推荐或学生自荐的方式,按学生户口所在地报到各县、区教育局,县、区教育局审核,于8月10日前报志高慈善旭日教育基金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学生申请需提交的证明材料有:2012年本科录取通知书、自荐信、学校推荐信(学校负责人签字、盖章)、学生户口所在村委会或社区居委会出具的家庭贫困证明,并加盖乡镇政府和县级民政部门公章。

四、审核

申请材料上报后,由政府相关部门、香港志高集团、媒体代表和社会热心人士等组成的评审团,就所报学生进行严格核实和审定,由评审团评选出的前60名将获得6000元/人/年的现金资助,其余候选人将获得4000元/人/年的现金资助,并进入公示阶段。

五、公示与资助款发放

2012年8月21—8月25日,将候选人名单通过网站及盘锦报纸等媒体向社会公示。拟定于8月底,进行资助发放。

地址:兴隆台区步行街国贸酒店2楼志高慈善旭日教育基金办公室

电话:0427-2311111




对买房有疑问?直接找房产咨询师,量身定制你的个人买房解决方案!

免费咨询电话:0719-8672115

亲,你尚未登录!请先登录再后评论。登录

推荐文章

此页面所示信息由开发商提供,最终以政府部门登记备案为准,请谨慎核查。

服务热线

0719-8672115

(周一至周六8:30-18:00)

十房网

十房网

十房网新房

微信公众号:十房网新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