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房网讯 110.61平方米的房子却被按119.669平方米收取物业费3年多。昨天,在市房管局物业办的督促下,市常乐园物业公司退还十堰雅兰居业主王光华多交的149.1元物业费,并就这场误会向王光华表示歉意。
前日,家住十堰雅兰居6号楼1单元101的王光华,拿着房产证和小区常乐园物业管理公司的收款收据来到本报,生气地说:“我房产证上的面积明明是110.61平方米,可物业公司一直按119.669平方米的面积收取我的物业费,哪儿有这个道理呢?我找物业公司两年了一直得不到解决。物业公司说,我家楼上的房子是119.669平方米,我的房子也应按这个面积收费。可我家的房子被占了,面积确实没这么大,我就向市房管局投诉了。”
原来,由于道路问题,房地产公司没有和邻家单位协商好,便改变了6号楼一楼楼梯道的走向,将6号楼1单元101的房间占用了一部分,所以王光华家房产证上的面积比楼上住户家的房子小9个多平方米。就这样,从2006年2月开始,截至2009年6月,王光华每月多交物业费3元多,共交了41个月。
前日,市房管局物业办负责人接到王光华的投诉后,立即与常乐园物业管理公司取得联系,要求该公司按照房产证上的面积收取物业费,把多收的钱退还业主。当天,常乐园物业管理公司有关负责人对记者表示,这是工作人员工作失误,向王光华表示歉意,并承诺及时退还多收取的物业费。
“以前,我从没看到过王光华的房产证,如果他给我看了,我肯定不会按119.669平方米收他的物业费。”常乐园物业管理公司收费员郭女士说,这是一场误会。
昨日上午,王光华前往常乐园物业管理公司办理了退费手续,共149.1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