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人之一、北京问天律师事务所律师李雪森表示,举报首开是因为“对其印象深刻”。“土地成本没有增加,钢材、水泥成本没有大幅增加,房价就从9000多元的开盘价一直涨到3万多元,让人难以相信这是正常合理的经营行为。”李雪森认为,土地成本是一开始就定了的,不能说周边土地价格涨了,之前开发的楼盘就要涨价,一块地上的房屋应该只跟所在的土地有关系。
据北京市国土资源局2006年9月1日发布公告显示,北京首开天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受让北京市朝阳区东坝乡单店住宅小区二期土地使用权,宗地面积354233.15平方米,规划建筑面积433021.07平方米,土地成交价32039.52万元。2008年10月该项目拟预售均价9600元。但是,到了2010年4月17日开盘时,该项目E17#、E19#住宅楼开盘价达到36000元。
李雪森、刘汝忠两位律师称,《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规定,经营者定价应当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定价的基本依据是生产经营成本和市场供求状况。同时,《价格法》规定,生产成本或进货成本没发生明显变化,经营者以牟取暴利为目的,大幅度提高价格的,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可予以行政处罚。李雪森认为,北京首开天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行为涉嫌牟取暴利,一经查证属实,应承担相应责任。他们于5月21日通过特快专递,分别向国家发改委和北京市发改委送达了举报书,其中快递给国家发改委的举报已经由快递公司回复于前日收到。截至记者发稿时,两位律师还没有收到其他反馈。
按照程序,举报人递交举报信后,将会由物价检查机构依据相应法律法规核实情况。一旦核实,将要求收取暴利方立即停止收费,并处以*高5倍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