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房网讯 3月30日下午,河北省住建厅房地产监管处的一位工作人员正在整理河北省各个城市上报来的房价调控目标,准备第二天上报给住建部。
就在此时,住建部的第二份“通知”来了,要求各地制定本地区房价调控目标的时候,要在本地区内听取社会的意见,使各地调控目标的制定科学合理,并取得社会的认同和支持。
这意味着,之前各个城市出台的所谓“挂钩GDP、CPI”等类型的房价调控目标,可能不符合调控的新形势。
如何制定新的房价调控目标,成了地方政府的新难题。
两份“通知”
本报记者获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3月14日发布《关于统计和上报辖区内城市2011年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公布情况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直辖市和省级住建部门在3月25日和3月31日,分两次将当地所有县级以上城市的房价调控目标制定和完成情况向住建部房地产监管司上报。
记者了解到,部分省份的住建厅都在3月20日前后组织了由分管副省长参加的房价调控目标工作会议,对各个城市的房价调控目标制定工作进行紧急动员。
一位熟悉情况人士表示,很多城市不知道该怎么做,就都在等上一级城市政府的动作。
为此,3月25日上报的多数是省会城市和30个重点城市的房价调控目标制定情况。其他二三线城市由于“经验不足”等原因,多数都排在了3月31日那批上报顺序中。
截至3月30日下午,全国已有40余个城市公布了房价调控目标。而全国县级以上城市有600余个。住建部此次要求上报房价调控目标的城市范围之广,超出了地方政府此前的预计。
已经公布房价调控目标的城市当中,只有北京市提出今年房价调控目标比去年同期房价有所降低,其余城市公布的均是房价同比涨幅的房价调控目标。
原本地方政府以为仿效已经出台房价调控目标的地方政府,直接出台“挂钩型指标”就可以,没料到的是,媒体对于这样的房价调控目标并不买账。
3月28日,各种批评的舆论已经遍布,很多媒体报道中直接批评地方政府的房价调控目标都是“限涨”的,不但不利于稳定房价预期,还助涨了房价。
为此,住建部紧急下发通知,要求各地政府根据居民收入情况,以适当的方式向社会征求意见以后,酌情调整已公布的房价调整目标。
这就是住建部在一个月内发出的关于制定房价调控目标的第二份“通知”。
“降”字难说
由于住建部并没有说明如何制定本地区的房价调控目标,第二份“通知”内容,在让地方政府感到压力的同时,暂时不能给地方政府制定房价调控目标带来更多启发。
不过,就在新华社发布住建部第二份“通知”内容的当天,北京、深圳和广州也同步公布了本地区的年度房价调控目标。
有意思的是,三个城市的房价调控目标当中,都出现了“降”字,而这个“降”字也显现了三个城市的智慧:北京提出今年房价要在2010年同期房价的基础上,实现稳中有降;深圳和广州则表示,年内房价涨幅要低于本地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长和GDP的增长速度。
北京房地产协会秘书长陈志表示,北京房价调控目标中含义主要是“稳”和“降”两个字,其一是将房价稳定在2010年同期的水平,其二是通过抑制投机**性购房,对去年以来价格过高,涨幅过快的区域和楼盘进行调控,使其房价回落到正常区间来。
一位不愿具名的北京房地产企业负责人表示,北京市调控措施重点在对高价楼盘和涨价过快的楼盘打击上,通过控制这些楼盘,减少房价负面影响,稳定整体房价在一个平稳水平。
这名开发商负责人表示,由于北京市目前实行*严厉的“限购”政策,目前北京市房屋交易量大幅度降低6成以上,大部分楼盘客源流失50%以上,北京房价要想继续上涨是不可能的。
深圳和广州提出的房价涨幅低于GDP等指标的说法,仍然是建立在房价2011年继续上涨的调控目标上的,与此前40余个城市出台的“限涨”目标,只是换了一个说法而已。
上述熟悉情况人士向记者透露,2011年房地产调控的重点本质上就是限制房价上涨,“限涨”的工作目前正在紧密进行,住建部等部门甚至进行了名单化管理。
虽然舆论对于“限涨”并不满意,但是如果让地方政府将对房价“限涨”的承诺变为“降价”承诺,则也不现实。
中国房地产学会副会长陈国强也表示,房价调控目标需要考虑地方政府的实际能力、客观性以及2011年全年物价的形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