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面,楼市调控目标远未实现。综合各地情况看,“成交跌入冰点,房价涨幅全面趋缓,降价现象频现”是当下房地产市场的真实写照。但房价拐点仅是曙光初现,全面下跌缺乏权威数据的支撑,要促成房价拐点的形成,还需要调控政策顶住相关既得利益群体的压力,持续发力。
另一方面,目前楼市调控已进入攻坚阶段,相关利益群体间的博弈日趋激烈。佛山放松限购“朝令夕改”、成都放松限购仅一周便“寿终正寝”,均折射出一些地方强烈的“松绑”意愿。这从一组数据中可以看出端倪房地产涉及的税收和土地出让金,占地方财政收入比重在40%至50%之间。随着调控对地方“土地财政”和税收的影响不断加大,一些地方突破“紧箍咒”的冲动将愈发强烈。
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抑**去泡沫,是本轮调控一以贯之的目标。只有以民生为前提的房地产市场发展,才是带动社会经济增长的持续动力,而以投机炒作为主导的房地产市场带来的只能是系统性风险。为了达成这一目标,本轮调控亮出了房产税试点、限购令、加快保障房建设等利刃,楼市开始向调控预期目标渐行。
“限购”“限价”等过渡性政策在遏制房价过快上涨方面发挥了较大威力,全国尤其是一线城市房价下跌趋势渐明。在此关键时期,住建部明确表示楼市限购近期不可能放松,并要求地方政府延续限购令。这无疑为担忧限购退出、房价报复性反弹的人吃了“定心丸”。
但应认识到,依靠行政手段调控楼市并非治本之策,更多采用市场手段是必然选择。随着相关制度的优化与设计到位,对限购等行政调控举措的倚重将逐步减轻,这将为相关政策淡出创造条件。
事实上,自本轮调控开始,调控政策频出,但关系到房地产市场长期平稳发展的制度变革却动作较小。以税收为例,长期以来,房地产税负较多集中在开发与流通环节,对保有环节几乎没有涉及,这显然有失公平。此轮调控虽然在上海、重庆两地进行了房产税征收试点,但由于是“过渡期的*初形式”,适用范围小,税率相对“温和”,对市场的影响有限。
楼市调控常态化、制度化是大势所趋。在设计能自动调节住房资源占有和收益分配的房地产税收制度之外,及时反映市场需求变化的土地市场制度、企业风险自担的房地产金融制度以及引导房地产业向“民生产业”回归的制度等,也应是制度化调控的“题中之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