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房网讯 1982年以来,我国一直保持“城乡二元的土地公有制”。2013年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深化土地制度改革,推进集体土地流转。2014年中央一号文件一脉相承地提出“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在保证耕地红线的前提下,各地推进多种模式探索农村土地流转,部分省市已先行出台相关政策或做出实质性尝试,直接、间接推动集体土地入市。
集体建设用地包括宅基地、公益性公共设施用地及经营性建设用地,其中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由于流转受限相对较少,其流转模式*受关注,推行速度也*为迅速。我们认为各地经营性建设用地流转模式有以下四种:(1)直接入市流转;(2)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3)农村股份制合作改革;(4)集体土地建公租房。
我国土地资源状况存在明显差异,经济发展及城市化建设水平差异更为显著,由于推进集体土地入市有助于缓解城市用地矛盾,我们认为,现阶段经济发达地区对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流转的需求更为迫切。
随着集体土地入市需求的日趋强烈,《关于开展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上半年有望出台。与此同时,面对与农村建设、土地开发、人民生活均密不可分的资金需求,集体土地使用权信托、抵押等方式将带来更为广阔的融资途径。我们相信,作为新型城镇化战略的重要一环,集中土地流转将步入更高效、更规范的快行线。返回十房网房产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