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房网讯 据市卫计委副主任王祖珍介绍,通过十堰各村(社区)的调查走访和摸底,初步统计十堰夫妻一方为独生子女的约有6000个家庭。
“初步调查显示,十堰近4年内有生育二孩意愿的家庭有2000个左右,约占符合条件家庭的三分之一。”王祖珍说,十堰符合条件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家庭,在申请过程中,没有生育间隔和年龄的限制,只要符合生育第二个子女或再生育一个子女条件的都可以申请生育第二个子女。
十堰不会出现扎堆生育潮
“虽然初步调查统计十堰近4年内有生育意愿的有2000个左右家庭,但总量不是很大,并且符合条件的家庭计划怀孕时间有各自的安排,每年平均只有几百对。启动实施‘单独二孩’政策, 不会出现符合条件的夫妇扎堆生育,导致短期内出生人口大幅增长,对十堰的人口结构也不会构成明显影响。”王祖珍说。
据了解,人口结构是指将人口以不同的标准划分而得到的一种结果。构成这些标准的因素主要包括年龄、性别、人种、民族、宗教、教育程度、职业、收入、家庭人数等方面。
据全员数据库生成的2013年年报显示,目前十堰的出生人口孩次构成是:一孩率为60%左右,二孩率为36%左右,多孩率为4%左右。已婚育龄妇女构成是:2013年度全市已婚育龄妇女75.24万人,占总人口的20.36%。无孩已婚育龄妇女占已婚育龄妇女总数比例为5.65%,一孩已婚育龄妇女比例为48.94%,二孩已婚育龄妇女比例为38.15%,多孩已婚育龄妇女比例为7.26%。去年全市出生46837人,其中城区(3个区)出生9610人。
市卫计委相关分析数据显示,放开“单独二孩”政策后,十堰人口结构变动不是很大,若有生育意愿的对象全部在一年内生育,二孩已婚育龄妇女比例仅上升1个百分点左右。
双胞胎家庭不能再申请
父母离婚后再生育的算不算独生子女?**胎是双胞胎的能不能申请?
王祖珍介绍,根据省卫计委下发的文件显示,符合二孩生育条件的单**庭为:夫妻双方或一方户籍在本省,一方是独生子女、且只有一个子女的家庭可以申请生育第二个子女。
据介绍,独生子女是指独生子或独生女,即没有同胞兄弟姐妹,没有同父异母、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没有父母再婚后形成的继子女兄弟姐妹;没有父母收养形成的兄弟姐妹;或者由上述关系形成的兄弟姐妹在其母亲育龄期内均死亡的。
“生育**个子女时是双胞胎或多胞胎的,不属于独生子女家庭,不符合‘单独二孩’政策。”王祖珍说。
另外七类情形也可申请
据市卫计委政策法规科科长王鹏介绍,除了单**庭可以申请生育二孩外,还有七类情形也可提出再生育申请。
这七类情形包括:**个子女为残疾人,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但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无子女,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要求生育的;夫妻双方系归国华侨的;夫妻双方属农村居民,一方是二等乙级以上伤残军人的;夫妻双方属农村居民,只有独生女的;夫妻双方属农村居民,双方均为少数民族的;再婚的夫妻,一方只有一个子女,另一方无子女的,可以申请再生育一个子女。再婚夫妻一方已生育两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过子女的,可以申请再生育一个子女。
“抢跑”家庭面临处罚
据市卫计委发展规划科科长黄雪梅介绍,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自2013年11月12日前单独夫妇已生育第二个孩子的,按照生育行为发生时的湖北省《条例》及相关政策规定处理,是违法生育的,要缴纳社会抚养费。
《决定》发布后,本次湖北省《条例》修订决定实施日之前,单独夫妇生育第二个孩子的,按本次修订前的湖北省《条例》第四十条第二项及相关规定执行,也就是对当事人双方各处500元罚款;本次湖北省《条例》修订决定实施之日后生育的,按修订后的湖北省《条例》及相关政策执行。
办《生育证》一律免费
据介绍,符合“单独二孩”办理条件的,各级卫生计生部门将免费为申请人办理《生育证》。市卫计委表示,任何形式的违规收费、搭车收费、增设附加条件都是不允许的。
此外,为方便市民办理申请手续,申请人不能亲自办理的,可以委托他人代办,委托代办除了提供必需的证明材料外,还应提供《生育证代办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生育证》遗失的,当事人可到原发证机关书面申请补办,原发证机关在核实信息后,将按原《生育证》号和审批日期补发证件,并注明“补发”字样。
“单独二孩”流程简化
据王鹏介绍,新的“单独二孩”申请办理程序较以往已大大简化,符合生育二孩或再生育条件的夫妻,生育前应到所在地计生部门申领并如实填写《生育证申请表》,结合个人实际情况准备好相关申报材料。申请人可采取多种渠道领取《生育证申请表》,可到村(居)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卫生计生行政管理部门或政务服务中心卫生计生服务窗口领取《生育证申请表》。
申请人可通过所在村(居)委会、夫妻一方户籍地或者现居住地(居住半年以上)乡(镇)街办卫生计生行政管理部门提交申请。
乡(镇)街办卫生计生行政管理部门初审申报材料,资料齐全的,出具《生育证申请受理告知书》,并通过办证系统录入申请信息,扫描上传各种申报材料;资料不全的,将出具《生育证申请材料补正通知书》。
县级卫生计生行政管理部门收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卫生计生行政管理部门审核意见后,对上传电子资料和相关信息进行复核,并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发证工作。
办理《生育证》时,夫妻双方应提供户口簿、结婚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夫妻近期2寸免冠合影照片1张,以及《生育证申请表》1份。
生育二胎女职工休假不变
据黄雪梅介绍,对于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单独夫妇申请再生育的,自批准其再生育下月起,不再享受独生子女奖励优惠待遇,已经享受的奖励优惠待遇不予追回,由原发证单位注销其《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生育二胎的女职工在休假和待遇上没有调整,继续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正常分娩98天(生育第二个孩子客观上是晚育了),难产的增加15天,产假视同出勤,工资、奖金照发。具体的休假和福利待遇依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规定。
市卫计委目前已对各级卫生计生部门发出通知,在全市范围内不分户籍、不分地域、不限年龄,统一实施“单独二孩”政策,明确规定各级卫生计生机构不得以任何借口,拒不受理市民的再生育申请。此外,还将加大打击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非医学需要的人工终止妊娠“两非”违法行为,加强B超和终止妊娠药物管理和医务人员的法制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
目前,市卫计委已开通计生公开服务电话8666113,市民如有疑问可拨打该电话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