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房网讯 根据上级公安机关要求,元月份以来,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结合实际,主动作为,扎实组织开展四类隐患大排查大整改,力求全方位,全覆盖,不留死角,不留盲区,着力为猴年春运的有效推进打下坚实基础。目前,已排查督改各类安全隐患260余个(处),下发责令整改隐患通知书145份。
开展道路安全隐患大排查。组织专班对2015年度需整改的危险点段进行了认真复查,对12处尚未整改到位的下达了《危险路段再次督促整改通知书》,责令春运前必须整改到位。各勤务中队会同各乡镇交警队以村村通公路尤其是通行营运客车的线路为重点,对团雾多发路段、易积雪结冰路段、弯坡桥隧路段、临水临崖路段及新修通车道路进行了逐一排查,逐一建立了隐患排查档案,对需整改的48处危险点段逐一提出了整改建议,报请县乡政府督导交通、公路及农村公路办限时整改。特别是对刚刚峻工通车的竹十路竹山段、242国道官渡至柳林段,大队会同交通、安监等部门进行了实地察看,对部分安防设施尚未完工路段,要求施工部门在加快施工进度的同时,迅速增设警示提示标志,提醒过往车辆行人谨慎通行,严防发生意外事故。
开展客运企业隐患大排查。1月12日,大队会同交通运管等部门深入竹山客运公司、竹山公交公司等两大客运企业开展了春运安全隐患现场排查督改。重点检查了安全主体责任是否落实,“三品”检查及车辆日检是否走过场,是否有资质不合格驾驶人从事客运,是否有“三防”器材配备不全车辆出站上路,“三门”把关是否严格、交通安全警示教育是否到位,GPS24小时动态监控是否落实,凌晨2点到5点是否存在违规运行,领导承包客车监管职责是否真正履行到位,对日常发现的除患是否按规定及时落实整改等。对少数驾驶人未按规定参加学习、行车过程中仍存在超员超速现象、交通违法未按月予以“清零”、租借“三防”器材应付安全检查等问题,下达了《责令限期整改安全隐患通知书》,要求春运前无条件整改到位。
开展重点车辆隐患大排查。坚持将旅游客车、“营转非”大客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农村面包车等四类车辆作为重中之重进行排查。对大型客运车辆重点排查是否存在“四违”行为(即违反夜间禁行规定、违反接驳运输规定、严重交通违法、违反动态监管制度),是否存在不合格的车辆投入营运。对“营转非”大客车重点排查安全性能是否符合要求,是否过期未检验,是否非法参与旅客运输,是否违法未“清零”,是否到期未报废、是否监管不到位等问题。对危化品运输车重点排查是否存在“四非”行为(非法改装伪装、非法灌装危化品、非法运输以及不具备从业资格的人员非法驾驶、押运危化品运输车),液体危险货物罐车紧急切断装置是否安装到位。对农村面的车重点排查驾驶人参加学习教育是否到位、责任书签定是否到位、交通违法是否“清零”到位、潜在隐患是否及时整改到位。目前,共检查发现督促整改重点车辆安全隐患124个。
开展客运驾驶人隐患大排查。对驾驶7座以上客运车辆驾驶人资质进行逐一审查,重点审查是否持有所驾车辆类型有效驾驶证,全年参加安全学习次数是否达到要求,B1以上驾驶证是否参加年度审验,交通违法是否“清零”,是否存在驾驶证记满12分仍在驾驶客运车辆。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致人死亡且负同等责任以上、交通违法记满12分以及有酒后驾驶、超员20%以上、超速50%(高速公路超速20%)以上、12个月内有三次以上超速违法记录的客运驾驶人,督促企业一律解除聘用,不得参加2016年春运,一律不得与其签订《2016年春运交通安全责任书》,同时录入缉查布控系统进行布控。目前,已责令客运企业与8名“问题”驾驶人解除了聘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