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房网讯 郧西拟从今年6月1日开始在该县城区“限鞭”,除夕、正月初一等4天除外。
据介绍,为减少环境污染、防止因燃放烟花爆竹导致的火灾、爆炸和伤亡事故发生,保障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郧西县决定在该县城区范围内限制燃放烟花爆竹。“限鞭”拟从2016年6月1日零时起,在“限鞭”范围内24小时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但每年除夕、正月初一、正月十五、正月十六除外。“限鞭”区域为《郧西县城市总体规划(2010—2030年)》确定的县城规划区,即东至大尖山山脚,南至贾家坊水文站、西至福银高速路、西北至红庙山嘴、北至华盖山山脚、东北至激浪河新大桥等围合的区域。“限鞭”所称的烟花爆竹是指能产生光、色、声的烟花、鞭炮、爆竹和礼花弹等。
在“限鞭”区域和“限鞭”时间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以任何理由燃放烟花爆竹。在“限鞭”区域的非特定时间内燃放烟花爆竹的,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责令停止燃放、收缴其烟花爆竹、予以警告;情节严重的并处罚款:对个人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以500元罚款,并可对直接责任人或单位负责人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据了解,早在2012年,竹山县在该县城区也实行了“禁鞭”,规定除每年农历腊月二十八至正月十六可以燃放烟花爆竹外,其他时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