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房网讯 规划和国土部门合一、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构建城市综合管理体制、完善综合执法体系、建立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有效衔接机制……北京在行政管理方面将着手5项改革。日前,北京市政府新闻办召开发布会,解读中共北京市委十一届十次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改革提升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水平的意见》。
北京市发改委副主任杨旭辉介绍说,这是一份首都城市发展史上具有全局性、战略性和务实性的文件,该《意见》在行政管理方面有五项较大的改革。
一是通过加快推动城市规划管理和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合一,2016年实现城市总体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两图合一,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相协调,并逐步实现多规划在街区层面要求衔接、内容统一、管理协调。
二是在街区控规“多规合一”的基础上,逐步合并、下放、取消一批审批事项。推动规划意见书与用地预审意见等合并审批。稳妥推进建设项目规划手续办理权限进一步下放,除涉及全市性、系统性、跨区域的项目及其他重大工程外,逐步实现项目规划手续由区级办理。除涉及安全和环保事项外,**项目强制性评估评审一律取消。
三是构建城市综合管理体制。调整组建首都城市环境建设管理委员会,增强城市管理工作的综合性、整体性和协调性。整合城市管理职责,组建市城市管理委员会,作为北京城市管理主管部门。理顺城市管理职责关系,明确区政府在城市管理中负主体责任,强化街道城市管理、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职能。
四是完善综合执法体系。调整优化城管综合执法范围,分领域推行综合执法、联合执法,完善专业执法与综合执法衔接配合的体制机制。推进执法重心下移,市级强化统筹监督,区级业务指导,基层城管执法队管理体制调整为以街道管理为主。
五是建立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有效衔接机制。针对小区公共服务配套甩项漏项的问题,率先在省级层面建立联合验收机制,推进竣工验收环节“放管服”改革。制定联合验收管理办法,实现居住小区规划建设和交付使用的全过程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