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房网讯 “我想办理社保补缴业务,这是无犯罪记录证明,麻烦您看一下。”“您好,现在办理补缴社保就不需要无犯罪记录证明了,只需您在这份申请单上签字确认就好了。”近日,根据市人社局统一安排,局机关纪委采取电话咨询、窗口暗访、与办事群众交流等方式对市直人社系统涉及取消证明事项的13个单位和科室进行明察暗访,了解证明事项取消落实情况,确保便民措施真正便民。
今年年初,市人社局开展“工作质效提升年”活动,启动开展“减证便民”行动。活动要求,坚决取消烦扰群众的各种重复证明、循环证明、无效证明。凡是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或能够通过个人有效证件认定的证明,或能够采取申请人书面承诺方式解决的证明,或需调查核实信息能通过共享解决的证明,原则上一律取消。虽然有设定依据,但不符合改革精神、不方便群众办事的证明,原则上也予以取消。
经过前期充分调研,结合省有关部门安排部署,从8月份开始,市人社局再次明文提出取消40项证明事项,并在门户网站、网上办事大厅和实体大厅公开取消的证明事项清单,广泛接受社会监督,进一步为群众减负、为基层松绑。
市人社局要求,对已经取消的证明事项,要适时开展回头看,追着问题走,经常性组织暗访督查,确保无谓证明取消到位。
附:十堰市人社局取消的40项证明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