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房网讯
编号:十自规茅箭批前公示(2019)第 021 号
广大市民:
根据建设项目规划公示的相关规定要求,现依法对“国家税务总局十堰市税务局东山路家属区1号楼2单元、3号楼1单元加装电梯项目”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征询市民意见,若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实名书面向我局相关部门反映,并享有依法申请听证的权利。
一、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十堰市税务局东山路家属区1号楼2单元、3号楼1单元加装电梯项目位于五堰街办北街社区,申请在家属区内原有住宅楼加装电梯两部,电梯高度26.1-29.1米、占地面积为26.71平方米。经审查,该项目需占用小区现有公共空间26.71平方米,现对该项目进行公示。
二、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2、《十堰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6年版);
3、《十堰城区老旧小区加装电梯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4、关于加装电梯的申请及业主签名表;
5、北京中奥建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出具的《结构安全证明》。
三、公示地点
1、固定现场: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茅箭分局办公楼一楼大厅批前公示栏(七个工作日);
2、项目现场:公示期至竣工清场;
3、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http://gtzy.shiyan.gov.cn/
四、公示时间
从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公示之日起七日内。
五、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8780109 联系人:杜鹏 李清
地址: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茅箭分局
邮编:442000
附件:“规划总平面图”、“效果图及建筑单体图纸”(详见项目现场张贴或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