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楚网讯(十堰日报)通讯员 曹正军 报道:近年来,我市主动适应精神文明创建新要求,坚持党建引领,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不断提升新时代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水平。截至目前,我市累计创成全国文明单位17家、省级文明单位174家、市级文明单位632家。
强化党建引领,把准创建方向。将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宣传作为文明单位创建首要政治任务,纳入“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内容,推动建立中心组学习巡听旁听制度,切实提高理论学习实效。组织市级文明单位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党史学习教育。探索新形势下强化理论武装渠道,运用“学习强国”、融媒体等广泛宣传,让“指尖”平台成为党员干部理想信念的“加油站”。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推动5.7万名党员干部下沉社区“双报到”,实现“党建+文明创建+基层治理”新突破。
强化价值导向,丰富活动内涵。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文明单位创建全过程,常态化组织开展“核心价值观在心中”演讲、“优质服务基层行”、“小细节大文明”礼仪教育等活动,深化“道德模范”“十堰好人·楷模”“车城工匠”“最美交通人”等系列评选活动,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实落小落细。实施“我们的节日”传统文化工程,打造“七夕”文化旅游节、诗经文化节、“水源颂”龙舟文化旅游节等文旅特色产业。突出行业特点,打造培育公交行业“青年文明号”、医疗行业“天使服务队”、税务行业“蓝萤之光”、审计行业“文化论坛”、组织系统“十星级党员”等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品牌。
强化联创共建,放大辐射效应。评选一批非公经济组织、社会组织,逐步推动文明创建领域不断拓展延伸。加强单位与所在地方的联创联建,组织全国文明单位结对共建文明村,省、市级文明单位帮建1978个村(社区),常态化开展“足印社区·户户走到”、文明劝导志愿服务,助力新时代文明实践、乡村振兴战略、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爱国卫生运动、全国文明城市创建。
强化动态管理,改进考评机制。市委、市政府出台建立文明单位创建管理办法,建立申报评选、表彰奖励与淘汰退出机制。探索实行“每年测评、届中管理、届末大考”创建制度,打破荣誉“终身制”。注重在服务党委中心工作中考察文明单位,推荐市税务局、市卫健委在抗击疫情、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单位为全国、省级文明单位。改进文明单位测评体系,探索文明典范单位创建。加强日常管理,建立了文明单位创建联系指导制度,全面掌握创建情况及时解决问题,不断激发创建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