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十自批前公示(2021)第134号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明确十堰成邦市场发展置业有限公司“刘家沟棚户区改造(成邦华夏公馆四期)
1#、2#楼”项目部分建筑使用性质的批前公示
十房网讯 广大市民:
根据建设项目规划公示的相关规定要求,现拟对十堰成邦市场发展置业有限公司“刘家沟棚户区改造(成邦华夏公馆四期)项目1#、2#楼”部分建筑使用性质进行批前公示,公示期间征询市民意见,若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实名书面向我局相关部门反映,并享有依法申请听证的权利。
一、项目概况
十堰成邦市场发展置业有限公司“刘家沟棚户区改造(成邦华夏公馆四期)项目1#、2#楼”位于北京路8号,项目已实施。2019年5月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项目内部有未满足日照标准的房屋。现因不动产登记工作要求,为妥善化解历史遗留问题,切实保障购房者合法权益,经市政府专题研究,明确项目内部日照小于大寒日满窗1小时日照标准的房屋使用性质为成套住宅,其使用年限、转让、买卖(涉及各项税费)等情况与其他不动产登记要求相同,不涉及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车位数量等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变更。
依据该项目《规划建筑方案咨询报告》(十规咨[2013]-12-095号、十规咨[2021]-04-020号),项目因内部建筑自遮挡有103套房屋日照小于大寒日满窗1小时日照(具体为1#楼1单元1号房4层、1#楼2单元1号房4-28层,共26户;2#楼1号房4-31层、6号房4-23层、7号房4层、8号房4-31层,共77户),现拟将此类房屋使用性质明确为“住宅”。要求开发企业预售时要明确告知购房户房屋日照情况,购房合同中要明确标明房屋日照不足情况。原大寒日日照1-2小时房屋参照执行。
二、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2、鄂(2021)十堰市不动产权第0008204号《国有土地使用证》
3、十堰成邦市场发展置业有限公司“刘家沟棚户区改造(成邦华夏公馆四期)项目1#、2#楼”《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2019-19号)
4、《规划建筑方案咨询报告》(十规咨[2013]-12-095号、十规咨[2021]-04-020号)
5、十堰成邦市场发展置业有限公司“刘家沟棚户区改造(成邦华夏公馆四期)1#、2#楼《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模板
6、十堰市人民政府《关于化解城区部分小区内部日照不达标住宅历史遗留问题的纪要》
三、公示地点
1、固定现场: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楼一楼大厅公示栏
2、项目现场:项目售楼部
3、新闻媒体:《十堰日报》
4、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http://gtzy.shiyan.gov.cn/
四、公示时间
从《十堰日报》登报之日起7日内,项目现场公示须悬挂至房屋售罄。
五、联系方式
传真号码:8102838 联系电话:8662483
联系人:苏晓霜 电子邮箱:syghjg@163.com
地址: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设工程规划科(十堰市北京北路87号)
邮编:442000
附件:(详见项目现场张贴或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
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