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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新政发布后,一大波关于新政的解答来了,速看.....

  • 编辑:大鹏
  • 发布时间:
  • 湖北

2021年7月29日,十堰住房公积金*发布新政后,广大市民朋友对此也是特别关心,多项惠民利民贷款新政策将已于8月1日起开始实施,*直观的利好*是公积金的使用条件放宽了,且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支持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作用,让更多的缴存职工实现住房梦想!

由于新政刚刚推行,也有部分网友对此次推出的新政策不是特别了解,在十堰政府网《网上问政》栏目发帖进行咨询,一起来看看有没有你关心的问题吧:

商贷转公积金需要哪些条件和资料

市公积金*:

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条件:

(一)转贷人及配偶持有合法身份证件,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年龄在18周岁(含)*法定退休年龄期间;

(二)申请贷款月距*近缴存月不超过4(含)个月;

(三)转贷人的原商贷住房未在公积金*办理过购房提取;

(四)转贷人及配偶信用良好,能够提供人民银行出具的个人信用报告或同意授权受托银行和公积金*查询本人及配偶的个人信用报告,并符合公积金*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信用审核标准;转贷人及其配偶近两年内违约连续3期(不含)、累计6期(不含)以下;五年内累计12期(不含)以下可受理贷款申请;

(五)转贷人及配偶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按时归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六)无尚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且无影响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

(七)原商贷余额应低于公积金*的*高贷款额度;

(八)同意提前结清原商贷余额;

(九)原商贷发放后已正常还款12个月及以上,并提供由发放该笔贷款的商业银行出具的原商贷正常还款和贷款余额证明;

(十)能够提供所购房产的湖北增值税普通发票或《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税收完税证明以及原住房商业贷款借款合同与抵押合同;

(十一)原商贷所购房屋已办理《不动产权证》,产权明晰;且不存在除原商贷抵押以外的其他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查封、设立有居住权、租赁权、二次以上抵押等);

(十二)同意用原商贷住房进行抵押担保;

(十三)存量房商转公贷款房屋房龄(以建成年份为准)不超过30年(含30年);

(十四)转贷人婚姻状况发生变化的,应提供相关材料及委托核查手续;

(十五)公积金*和受托银行要求提供其他材料。

(十六)灵活*业缴存人员不能办理商转公贷款。

2

转贷人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1.转贷人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转贷人结婚证、离婚证和离婚协议(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

3.原商贷所购房屋的《不动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

⒋不动产登记查询证明;

⒌原商贷的《借款抵押合同》原件和《十堰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或《存量房买卖合同》及《湖北增值税普通发票》或《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完税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⒍原商贷银行出具转贷人的《个人住房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确认函》、还款计划表;

⒎查询信息授权。转贷人及配偶持有人民银行出具的《个人信用报告》,或者授权受托银行和公积金*查询本人及配偶的个人信用记录,签署查询授权书,并留存转贷人及配偶有效身份证件的复印件和联系方式。必要时还应留存与转贷人及配偶面签的佐证信息。转贷人的婚姻、房产等个人信息也应同时授权受托银行和公积金*查询。

⒏公积金*要求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办理商转公业务必须不动产权证办理到位。

转贷人确认原商贷抵押物无其他权利限制前提下,可向受托银行或公积金*咨询商转公贷款政策及相关规定。经初步核查符合商转公贷款的,转贷人向原商贷银行、公积金*分别提出商转公贷款业务申请,原商贷行向公积金*出具同意商转公业务确认函。

办理公积金贷款

需要准备哪些东西?


市公积金*:

公积金贷款所需资料及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①期房提供购房合同、首付款发票(时间1年以内);

③借款人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单身职工签署婚姻状况声明承诺书,离异职工提供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

④人民银行征信系统查询的个人信用报告(有效期1个月)

⑤个人缴存户还需提供社保证明及近六个月银行流水佐证其收入的真实性。

   ⑥贷款资料一套(公积金*提供)

上述资料准备齐全,在十堰城区各公积金办事处均可办理贷款

  公积金贷款受理时限一般为15个工作日,期房放款进度以房企办理抵押登记为准。

个人公积金缴存户变更基数


市公积金*:  

灵活*业人员的缴存基数可根据自己收入水平确定,但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低不得低于1380元(城区)、1250(各县市),*高不得高于17000元。个人缴存户每年只能更改一次缴存基数,请您尽量在年审期间前来办理基数变更。已办理贷款的个人缴存户只能在贷款还款满一年以后才可变更缴存基数,变更后的缴存额度不得低于贷款还款额。

可以在老家交住房公积金吗?

市公积金*:

按《条例》规定,属地化缴存原则,在什么地方上班,公积金应缴存到什么地方。

换单位,公积金续交

为何还要等6个月?


市公积金*:

  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及住建部的相关要求,申请公积金贷款需正常连续缴存公积金满6个月以上,前单位封存时间与新单位起缴时间连续,待新单位为您开户缴存账户状态正常后,可以办理公积金贷款。

建行商业贷款转公积金什么时候能开通?


市公积金*:

中国银行、农业银行、工商银行、十堰农村商业银行是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协议承办银行,公积金*与银行间有资金结算平台,可以不用结清原房贷余额,其他银行没有与公积金*建立业务资金结算平台,跨行之间也不能实现线上结算,所以需要将原有商贷结清后才能办理商转公业务。

请问我个人贷款额度是多少?



市公积金*:  

公积金的贷款额度是根据您所购买的房屋总价、房产套数查询证明、住房公积金缴交工资基数、贷款年限等综合因素进行核定。每月还款额不超过夫妻双方公积金缴存基数之和的60%,具体办理需向公积金各办事处申请。

此次公积金新政力度如此之大,想要买房的市民朋友们对此也是格外关心,此次调整对于楼市和购房者来说都是积极健康的信号,让我们再来回顾一下此次调整了哪些方面以及对楼市的影响:

政策原文如下

关于进一步规范住房公积金

归集、提取、年审转移等业务的通知

为进一步规范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年审、等业务,经市第四届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现*相关业务要求通知如下:

一、购房或偿还公积金、商业住宅贷款的提取条件

1、住宅套数超过二套的不予办理提取业务。

2、住宅套数未超过二套,但在公积金业务平台里查询购房提取和偿还贷款提取合并使用累计超过二次的不予办理提取业务。(同一套房既提又贷的做一次计算)

3、房查以申请人户口薄为主,只查询提取或贷款人及配偶房屋套数和提取次数;户口薄上子女和其他成员不予房查和提取次数的查询,房查套数以购房所在地和户口所在地提供的查询为准。

4、允许父母为子女或子女为父母在十堰辖区内购房提取。(提取条件与上述1.2.3条要求一致)

5、偿还商业住房贷款提取(含异地),*提取需要提供房查查询和人民银行征信报告,贷款还满一年后办理提取手续,每次提取时间隔满一年及以上,*长不超过5年,提取金额不超过间隔时间偿还贷款本息之和(套数和次数认定与上述1.2.3条提取要求一致)。

6、夫妻双方离婚的,申请人在办理购房、还贷提取时,住宅套数认定按照届时出具的房屋查询及析产协议判定,产权*终归谁,作为使用次数计算,反之,不纳入使用次数。

7、拆迁还建需要提供房查,第三套及以上不予办理,首套房可提取补差余额,二套房只能提取补差差额的70%。

8、住房公积金贷款未结清前,若再次申请提取业务,不予办理。贷款结清后,方可办理,提取条件按照相关业务政策执行。

二、非公有制企业开户不受人数限制,按企业单位开户要求办理。

三、进城务工人员、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办理开户,需提供身份证、劳务合同或个体工商执照、养老保险、一类银行卡。个人缴存户的缴存基数可根据自己收入水平确定,但*低不得低于1380元(城区)、1250(各县市),*高不得高于17000元。个人缴存户销户后,可次月按个人开户要求再次开户。

四、职工辞职、开除、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账户封存满6个月再*业的,可通过平台转入新单位个人账户内;未再*业的可提取销户。

五、年审应审单位数的核定方法

1、2021年应审单位数为:2020年1月1日-6月30日欠缴单位数(加上)2020年7月1日-现在的正常缴存单位数(减去)2021年新开户的单位数。

2、2022年应审单位数为:2021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正常缴存单位数,以后每年以此类推。

3、每年应审单位数应在当年1月份上报归集执法科,此数据作为年末年审数据考核之依据。

六、本通知自2021年8月1日起执行。

十堰住房公积金*

2021年7月28日

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

根据业务发展需要,经市第四届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现对有关贷款业务事项予以调整,自2021年8月1日起执行,具体内容如下:

一、户籍地在十堰市辖区内的省内缴存职工为家庭(包括本人、配偶、子女及父母)在十堰市辖区内购买普通自住住房,可向十堰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二、统一住房公积金*高贷款额度。缴存职工在十堰市辖区内购买普通自住住房(含首套房、二套房)*高贷款额度统一调整为50万元。

三、开通组合贷款业务。缴存职工购买普通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以同时申请个人住房商业贷款,所购住房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国家规定标准。

四、开通个人商业住房贷款转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

十堰住房公积金*

2021年7月28日

此次调整的*可以简单概括为以下4点:

1.湖北省内缴存的公积金可以在十堰城区内购房使用。

2.首套房,二套房贷款额度统一50万。

3.支持商代,公积金组合贷款。

4.支持个人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

本次公积金新政,对于楼市和购房者来说,无疑是重大利好,更优惠的政策、多样化的公积金使用方式会对十堰楼市产生什么影响呢?

我们从十堰公积金新政可以看出对楼市有以下影响: 

 1、统一首套房、二套房贷款额度,必然会加剧楼市需求,对比之前的公积金贷款政策:十堰城区二套房*高贷款额度为35万元,县(市)*高贷款额度为25万元。新政策规定十堰城区首套房,二套房贷款额度统一50万,二套房贷款额度的提升将减轻部分二套改善型购房者置业压力,刺激购房欲望。
  2、省内缴存的公积金可在十堰城区内购房使用,从购房者的角度来看,允许省内公积金异地贷款是一件非常便利的事,对于生活城市变动、想回原籍十堰置业的购房者来说,有利于解决个人住房需求,累计的公积金资源能够得到利用,一定程度上来说也有助于加速十堰楼市库存消化,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3、支持商业住房贷款,公积金组合贷款,以市民马女士为例,想要购买个人首套住房,总房价为100万。马女士首套房首付30%也*是30万,剩余70万房款*可申请公积金和商业住房银行的“组合贷”,根据相关政策首套房*高可申请50万公积金贷款,除去首付款,只需再申请20万元商业住房贷款即可,从而减轻购房者还款压力。
  4、支持个人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以市民马女士为例如果贷款55万,贷款20年,商业贷款15万率上浮20%,公积金贷款40万,等额本息,总利息是24万。如果55万全部是商业贷款,等额本息,利率上浮20%,总利息是35万。利息比组合贷款多出11万。在个人商业转公积金贷款后购房者可以充分享受住房公积金优惠政策,减少利息支出,节约购房成本。

住房公积金贷款因其利率较低的优势,一直以来广受购房者青睐,本轮住房公积金房贷政策调整,如一针“强心剂”,有利于改善居民居住条件,推动十堰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也进一步加速了购房者的入市节奏,*佳置业时机或已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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