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房网讯 上海公租房《实施意见》今起征求市民意见——不看户籍收入 只求完善保障
6月3日下午两点半,在上海市政大厦(大沽路100号)19楼会议室里,一场牵动媒体敏感“新政神经”的“神秘”会议正在召开。
这是一次由上海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邀约的新闻媒体通气会,仅有少数上海本地媒体在受邀之列。 当不少地产界业内人士和媒体纷纷猜测此次通气会将涉及上海房产新政细则时,出人意料,本次会议全程对“细则”二字避而不谈。
会议的真正主角是《上海本市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记者从现场媒体记者处获悉,上海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领导介绍了《实施意见》要点并公布《实施意见》公开征求意见方案。
今日起至6月13日,《实施意见》全文和官方解读以及一份市民调查问卷将刊载在上海市政府、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网站及多家上海主流媒体网站上。上海市民可以通过问卷、信函、传真和电子邮件等形式表达对“公租房”的看法和建议。
昨天下午,记者提前从相关渠道获得了《实施意见》全文和内容解读两份文件:前者分为6个部分共21个条款,后者则有针对性地设置14条问题并予以回答。
政策频“突破”
在昨天下午的通气会上,上海市房管局局长刘海生特别强调,为了满足更多阶层人士的需要,对于申请公共租赁房,“惟一的硬性要求是有稳定的工作”。
有了这一基调,上海《实施意见》与率先出台公租房政策的北京等城市相比,显得更为“开放”。
*大的突破是“户籍突破”。《实施意见》明确,公租房“将住房保障覆盖面从城镇户籍人口扩大到有基本稳定工作的城市常住人口”,除了具有上海市城镇常住户口的居民可以申请外,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和连续缴纳社会保险金达到规定年限的外来人口同样可以申请。承租人甚至可以在户籍落地、入学等方面享受相应配套政策。
另一项突破是“收入限制”突破。以往,保障性住房给人的印象是只保障*低收入人群,《实施意见》显然希望覆盖更多人——考虑到上海公共租赁住房涉及到的人群广、收入差异大,“在申请条件中暂不设收入标准”。
此外,上海财经大学不动产研究所常务副所长姚玲珍在接受《国际金融报》记者采访时透露,上海公租房将在引入市场机制方面作出很多“大胆尝试”,其中包括引入具有法人资格的运营机构,用市场机制、以“微利”原则运作等看似超越了“保障”范畴的举措。
喝彩是主流
频繁“突破”现有保障房体系,《实施意见》得到了业内人士的肯定。姚玲珍认为,《实施意见》有诸多亮点,而首次使用“公租房”这个“规范称谓”是亮点之一。解决“夹心层”住房难题,实现“全层次、多渠道、成系统”住房保体系则是核心“亮点”。
2至5年租期、只租不售的方式稳定市场租赁房源的同时解决部分人阶段性住房难题,完善了租赁市场。政府政策支持、市场运作的保障新尝试则值得推广。
普通上海居民也给予《实施意见》“掌声”。户口在重庆,在上海浦东某外贸公司工作的白领蔡江泉就说:“公租房如果确实没有户籍和收入‘门槛’,租金又比普通租房低,对我这样的人而言,几乎是‘福音’。”
昨日晚间,部分网站也提前公布了《实施意见》全文。从网民反应看,《实施意见》整体很“讨喜”,但仍存在尚需完善的地方。
为房产税打先锋?
在《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的同时,房地产行业内也出现了一些有趣的声音。分析师薛建雄接受《国际金融报》记者采访时就表示,公租房政策出台可以对冲房产税出台对租赁市场造成的影响,可谓是为房产税出台“打先锋”。
他说:“选在上海新政细则未出,房产税、物业税呼声正高的风口浪尖出台这个政策,难免让市场作相关联想。”
根据他分析,一旦开征房产税或物业税,将迫使出租房屋持有者抛售房产,或因成本增加而将税费转嫁给租客。租赁市场价格攀升,将导致租房困难者增加。出台公租房政策,可以缓解租赁市场的压力,是一种很好的“对冲”。
此外,在薛建雄看来,建立公租房市场,可以增加开工新项目、盘活闲置房产,同时改善中低端人群和新参加工作年轻人的生活条件,增加内需动力。“从这点看,公租房也是为下一步出台房产税作相关的对冲准备。”
姚玲珍同样认可房产税出台后有一部分租房需求会转移至公租房市场。但她同时强调,出台公租房《实施意见》的社会价值大于经济价值。据她估计,即使出台房产税,税率也不会太高,应该低于1%。而低税率对租赁市场造成的价格上扬压力很有限,所以用公租房为房产税打先锋的说法并不准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