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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婚前房产加名”需缴税 被指“趁火打劫”引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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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房网讯(楚天金报)*高人民法院12日发布《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下简称婚姻法“新解释”)后,引起广泛关注,业内人士曾预测这或许会引发一轮房产加名潮。

    23日,媒体关于南京对“婚前房产加名”开征3%契税的报道,再一次引发大家热议。据南京市地税部门证实,从23日开始这种收费已在进行中,他们已经通知房产契税征缴部门对于婚前房屋产权证加名行为征收契税。面对这项突然执行且没有书面通知的新政,有市民戏称税务部门是在“趁火打劫”,不过,24日,南京市地税局又对加名征税表态称“还要等税务总局回复”。

    南京

    以前婚前加名不收税 新政规定开征3%契税

    婚前买的房子,婚后要加上老婆的名字,竟然要缴3%的契税?南京市地税部门23日证实,具体缴纳办法按照房屋所有权添加人的实际占有比例,折合成合理市场价,按照赠予类别征收3%的契税。

     以前这种夫妻关系的房产加名行为,是不需要缴纳任何契税的,在一般情况下只需要交一些工本费就可以办理了。那么,为什么现在又要突然征收呢?南京市地税局财产行为税处的一位工作人员表示,不缴税的情况随着政策的变化而发生改变。刚刚出台《婚姻法解释(三)》明确提出,婚前房屋谁付的钱,离婚后房子归谁,这条政策的出台,结果引发了对于婚前房屋产权确认的高潮。

    据南京市地税局工作人员透露,南京已经从前天开始率先要求,该市的各房产契税征收条口,对要求进行婚前房屋产权证加名的房产所有人征收契税。

    那么,房产证增加名字就要征税的依据又是什么呢?这位工作人员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契税。”也就是说,夫妻在婚后想对婚前房产加名,就属于房屋权属发生转变。因此只要变更房屋权属,就得征收契税。

    那么房产加名,具体契税将如何征收?南京税务部门表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第三条中规定,契税税率为3%-5%。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制定具体税率。而南京市所执行的税率是3%。

    领导一个电话就开始收了 没书面通知没细则

    婚前房产添加所有权人要征收契税,这项酝酿中的新政昨天获得了南京市地税局的*终确认。然而,记者前天下午3时,在南京市房产交易中心华侨路分中心实地探访时了解到,这项新政没有正式通知也没有实施细则,契税征收窗口的工作人员仅是口头告知咨询的市民:接到领导电话了,今天(8月23日)起开征!

    如果夫妻一方需要在婚前房屋产权证加名,那么参照南京市执行的政策,具体如何操作呢?南京市税务部门提供了一个参照案例。

    市民徐先生在婚前购置了一套价值100万元的房产,之后他与刘小姐结婚。由于该处房产是婚前购得,因此房屋产权登记证上也就只有他的名字。新婚姻法解释出台后,作为妻子的刘小姐多了一层担忧。于是要求丈夫在房产上加上自己的名字。从该案例来看,徐先生的情况就属于“夫妻一方婚前的个人房产,另一方要求加名”。

    税务部门表示,在加名之前,如果在双方没有提出房屋所占权属比例的情况下,房屋产权比例将按照夫妻双方各半划分。具体的计税方式为“评估价格的一半×婚前房产契税税率3%”。具体计算过程如下:王先生房子的价值为100万元,那么要把刘小姐的名字加进产权证,其契税缴纳为 100万÷2×3%=15000元。

    如果是按比例分割产权,则由夫妻俩约定好后,双方到房产部门签订一份协议,标明各自所占份额,并将份额折合成合理市场加价征税。

    南京地税24日再表态 “加名缴税”要等回复

    记者24日再次致电南京市地税局,有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8月23日开始征收这一说法确实并不准确,在国家税务总局没有明确回复之前,他们并没有开始征收,至于*终征不征收,从啥时开始征收,一切都要等总局回复,并就此在南京市地税局网站上登出了相关回复。

    据南京地税局网站上关于婚前房产婚后加名征收契税问题的回复称:根据婚姻法*新司法解释,婚前房产归个人所有,将原本夫妻一方婚前购买的房屋加上另一方的名字,即将房屋的部分产权转移给另一方,按照现行规定属于契税征税范围。目前,成都、青岛、泉州、苏州、无锡等城市都已针对这一行为征收契税。婚姻法*新司法解释出台后,南京并未出现明显的“加名热”,社会对此事关注度较高,市级税务机关无权制定税收政策,市地税局已积极向上级税务机关反映。据悉,全国很多地方也向国税总局反映。据了解,国家税务总局正在着手研究具体意见,待正式意见明确后,南京地税局将按上级规定执行。

    武汉按房产份额征4%契税

    婚姻法新解释出台后,关于房产证加名的事情引发市民高度关注。房产证加名征税,到底是什么程序,怎么征收?昨日,记者从房管部门了解到,目前武汉对房产证加名的征税方式和办理手续暂时按“赠与行为”对待,对婚后房产证加名的,不征收契税;对婚前房产加名的,按加名方取得房产份额征收4%契税。

    记者还发现,尽管茶余饭后以及网络上的讨论十分热烈,但真正去房产交易中心付诸实施的并不多。房产交易窗口工作人员表示,近一周来,的确有购房者来咨询增减姓名事宜,但并没有出现“加名潮”。据介绍,目前房管部门还没有得到消息说办理房产证加名的手续和税费缴纳有什么变化,婚姻法新解释实施后暂时还是按照以前的规定办理房产证加名。

    武汉市房地产交易中心相关人士介绍,如果所持房产是婚前购买的,房产证只署了一方的名字,结婚后配偶要求在房产证上增加名字的,需要先办理公证手续,双方约定持有该套房产的份额,然后按照赠与房产的手续办理,要缴纳4%的契税。如果该套房子是婚后购买,只写了一方名字,那么配偶要求增名时,只收取手续费用,不涉及税费。 按照这一规定,也就是说,如果市民婚前购买的房子现值100万元,要加上妻子的名字,双方约定各享有50%权益,妻子获得50万元,按照这50万元的4%征税,需要缴纳2万元。公证费用是根据房子的面积计算,每平方米收费70元。

    办理房产证加名的手续并不复杂,市民携带结婚证、夫妻双方身份证、房产证、国土证、公证书,夫妻双方同时到场即可办理,婚后房产的房产证“更正登记”只需要一个工作日,婚前房产的加名需要7个工作日。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做法只是针对住宅。

    北京房产证配偶“加名”不收税

    据《北京日报》报道 北京市住建委表示,对于房产证更名的政策目前没有变化。对于已婚且房产仅属于夫妻一方的市民来说,若全款购房或者贷款已经还完,可以直接进行房屋所有权人更名,只需在房产交易大厅提交相关资料,办理更名即可,办理过程中并不需要额外缴纳交易税费,只需要交几十元的工本费。而对于还在还贷过程中的房产来说,贷款还清前不能进行房屋所有权人更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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