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房网讯 月初相识,月底闪婚,同居半月后各奔东西,4年未见上一面。*终,这对分居长达4年的夫妻婚姻走到了尽头。2012年9月3日,郧西县法院河夹法庭依法缺席判决准予刘某与妻子张某离婚。
2008年5月初,郧西县河夹镇人刘某与安家乡人张某经人介绍相识,两人于当月30日即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婚后两人共同生活了半个月,刘某便外出打工。不久,妻子张某打电话告知刘某要到郧西县城打工,此后张某再未回家,刘某也与其失去联系。今年8月,刘某经多方打听,仍不知张某下落,遂向河夹法庭提起离婚诉讼。
法庭立案受理后,开庭审理了此案,刘某的邻居马某等数人出庭作证。法庭认为,刘某与张某从相识到结婚,再到婚后同居,加起来不到两个月,此后两人长期分居,婚前缺乏感情基础,婚后未建立起稳固的夫妻感情,夫妻关系已名存实亡,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